规模牲畜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符合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规模牲畜养殖场。
补助内容
根据省级确定的重大动物疾病强制免疫病种纳入“先打后补”范围的予以补贴。
申请方式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符合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规模牲畜养殖场场主自愿申请。
申报材料
浙江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申请表,浙江省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养殖场强制免疫承诺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等材料
申请流程
1
规模牲畜养殖场提交自主采购疫苗补贴经费申请表。
2
规模牲畜养殖场提交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发票复印件。
3
规模牲畜养殖场提交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每次样品量不少于30份)
4
规模牲畜养殖场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规模牲畜养殖场提交的补贴经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省财政厅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的应补贴疫苗数量,及时下达省级以上财政承担的补贴经费;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配套后发放到养殖场
咨询电话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77-67222538
办事地址
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