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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0〕52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永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机部门初步审核,下列申请者符合补贴条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24台,补贴金额35.695万元,县级茶机购置补贴机具57台,补贴金额14.6725万,合计补贴总金额50.3675万元(明细见附件),准备发放补贴资金,现予以公示。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对象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023266。 附件:1.永嘉县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公示表 2.永嘉县2021年第一批县级茶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公示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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