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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1-282775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政干〔2021〕18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剑(1975年3月出生)任永嘉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中叶任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汪庆珍兼任永嘉县行政复议局局长;

麻云平任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剑(1972年10月出生)任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建任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任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俊晓兼任永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理明任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汪帆任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建斌兼任永嘉县文物局局长;

谷明宝任永嘉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坤任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文达任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正茂任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叶劲彤任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富强任永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胡军勇任永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齐忠任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吴若平任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大林任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月微任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杨方赶任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

汪俊任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

金玲勇任永嘉中学校长(试用期为一年);

吕伯相、吴飞舟任永嘉上塘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琳哲任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建聪任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光旭任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永嘉上塘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谷常有、章剑海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包雷、陈国忠、谢益浩任永嘉县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云平任永嘉县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森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林圣洁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可瑜任永嘉县人民政府黄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郑有龙的永嘉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长友的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时巨的永嘉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继波的永嘉县公安局看守监管大队(永嘉县看守所)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周宁国兼任的永嘉县行政复议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兴旺、张克的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继平的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黄胜览的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凤娇的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永胜的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淑苗的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昊的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坚、汤圆圆的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良建的永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潘统才的永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长江的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汪益新的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健的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翁斌闯的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丐良的永嘉县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金建荣的温州系统流程装备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汤光漫的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风雷的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祖党的永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家道的永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朱清化的永嘉上塘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长新的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廖远新的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厉建淼的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郑献、叶升川的永嘉县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邵方仕的永嘉县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建光的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麻向华的永嘉县人民政府黄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主送: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