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1-0009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5日拟对《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除油粉100吨、除垢剂20吨、铜光亮剂40吨、镍光亮剂20吨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除油粉100吨、除垢剂20吨、铜光亮剂40吨、镍光亮剂2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

建设项目概况: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租用高特自控阀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4F,总用地面积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年生产除油粉100吨、除垢剂20吨、铜光亮剂40吨、镍光亮剂20吨。

公众参与情况:2020年1231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除油粉100吨、除垢剂20吨、铜光亮剂40吨、镍光亮剂2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57672707 传真:57672662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审批服务科)。

附件:温州市特美拉科技有限公司-----公示稿(最新名录版本).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