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1号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温州市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30048)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处理和最新整改情况 | 是否整改完成 | 完成时限 | X2ZJ202009230048 | 温州市永嘉县,各乡镇街道内存在大量散乱污小作坊,无环保手续,生产废气、废水直排;重污染行业(造纸、制鞋业等)企业废水直排市政管网,废水、废气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农家乐、休闲观光等行业,生活废水直排,油烟污染周边环境;部分工业企业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混合堆放。 | 部分 属实 | 1.产值低、规模小、分布散的小微企业(作坊)仍有存在。2.对农家乐废水、油烟专项排查,发现有部分农家乐还未安装油烟净化器。3.存在小微危废收集、处置难等问题。 | 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 1.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加强执法监管,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2.责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农家乐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3.加快推进小微危废收集试点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 | 1.2019年以来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统一部署,正常环评审批数856个,现状环评或网上登记表备案数2343个,未经环评审批或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立案查处23家。2.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农家乐均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3.小微危废收集点已建成,并已投入运行。 | 是 | 2020年12月底前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7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联系电话:0577-57990816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006室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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