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科
拟订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运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编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指导水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