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丹真能州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丹真能州任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该同志系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后其相应的挂职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主送: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