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交通安全维系着千百万个家庭,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地各校要周密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专题晨会,签订一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出一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专题黑板报或宣传专栏,召开一次“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观看一场交通安全图片展或者交通安全宣传片,举行一次小学生小黄帽发放仪式)。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12周岁以下学生不要骑自行车上路,劝告学生不要乘坐非法车辆,使广大中小学生做到“三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小交通安全员”、“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使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激发学习热情,加强教育效果。 三、落实责任,确保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明确此项工作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交通教育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要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绩、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要形成总结在10月12日前整理归档备查。
附件: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承诺不驾驶5类车辆 1.不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不骑行“死飞”自行车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5.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学生承诺不搭乘5类车辆 1.不搭乘非正规接送车辆 2.不搭乘货车 3.不搭乘超员客车 4.不搭乘超员摩托车 5.不搭乘拼装、改造三轮机动车 (三)学生承诺不实施5种危险行为 1.未戴安全头盔不乘坐摩托车 2.不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不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4.不随意横穿马路 5.不闯红灯 (四)家长承诺不实施5种行为 1.不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不驾驶摩托车、助动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不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不驾驶无牌、无照、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5.不系安全带或未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
学校 班级 学生 家长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