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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0-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永嘉县乌牛岭下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温州市永嘉县乌牛岭下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0年07月3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8月 10日---2020年9月 8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区块,东区块东至经四路,南至电力路,北至吴岙溪;西区块东至经三路,南靠山体,西至经二路,北至电力路;修改区块用地规模约为23.21公顷。

二、道路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因地块建设等原因取消部分支路,未涉及道路等级的调整。取消规划范围内的支三路和乌园南路。

三、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将LX02-12-b、LX02-13-a和LX02-14-a三个工业地块合并为一个新LX02-1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

随着本次规划范围内乌园南路和支三路的取消,则原规划被道路分割的吴岙溪和防护绿地也需随之做好相应的调整。本次规划范围内河道规模由原规划的0.63公顷调整为0.65公顷,防护绿地规模由1.06公顷调整为1.10公顷。

LX02-17-a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四、用地界线和地块编号修改

结合用地布局的调整,对规划修改后地块界线进行重新划分。

本次规划由于道路取消,对多个地块进行合并,多处地块需根据用地布局调整对应的地块编号。LX02-12-b、LX02-13-a和LX02-14-a三个地块合并为LX02-14(二类工业用地);LX02-12-a、LX02-13-b和LX02-14-b三个地块合并为LX02-13(防护绿地);LX02-12-c和LX02-13-c两个地块合并为LX02-12(防护绿地)。

五、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主要为用地功能的调整以及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项目涉及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地块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地块编号

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出入口方位

配套设施

修改前

LX02-12-c

G2

防护绿地

941

-

-

-

-

-

LX02-13-c

G2

防护绿地

720

-

-

-

-

-

修改后

LX02-12

G2

防护绿地

1799

-

-

-

-

-

修改前

LX02-12-a

G2

防护绿地

4506

-

-

-

-

-

LX02-13-b

G2

防护绿地

2746

-

-

-

-

-

LX02-14-b

G2

防护绿地

1659

-

-

-

-

-

修改后

LX02-13

G2

防护绿地

9234

-

-

-

-

-

修改前

LX02-12-b

M2

二类工业用地

41154

2.8

55

10

80

ES

公测

LX02-13-a

M2

二类工业用地

50069

2.8

55

10

80

ESW

LX02-14-a

M2

二类工业用地

69011

2.8

55

10

80

N

修改后

LX02-14

M2

二类工业用地

168227

≥1.0

55

8

80

EN

修改前

LX02-17-a

A1

行政办公用地

18656

3.0

40

20

100

ES

修改后

LX02-17-a

M2

二类工业用地

18656

≥1.0

55

8

80

ES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工业地块控制指标需严格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县工业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的批复》(永政发[2016]21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

六、公共、市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对公共服务没有负面影响,建议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按原规划要求配置,同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七、出入口方位修改

在取消乌园南路和支三路后,LX02-14地块由经二路、电力路和经三路围合。经二路为快速路,连接温州和绕城高速,从北岔桥过来的交通组织较为复杂,不宜地块开口。综合考虑地块周边道路及用地情况,LX02-14地块在电力路和经三路上设置出入口。LX02-17-a地块出入口按原控规不变。

八、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8日(共30个自然日)

公告地点:1、永嘉公务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1、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                     

联系电话: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0日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