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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资规听告字〔2020〕第005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8月4日对瓯北街道2019-2#地块、瓯北街道2019-3#地块、瓯北街道2019-4#地块、瓯北街道新岙路、瓯北街道2019-11#地块、瓯北街道花岙幼儿园、瓯北街道水厂路、瓯北街道岙西路、永嘉县上塘浦口村安置用地建设项目、东城街道绿峰村安置地块、桥下镇2020-5#-2地块(新纵年产10万套教玩具生产基地项目)、桥下镇2020-6#-1地块(永嘉集拓科创物流项目)、永嘉县桥头镇2020-1#-1、2、3地块(永嘉林福绿色智能工厂项目)、桥头镇商贸路、桥头镇经二路(二期)、桥头镇中心幼儿园(永嘉县桥头镇2019-4#地块)、碧莲镇中心幼儿园、溪下乡老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牛岭下村体育活动中心、乌牛街道岭下工业园区14#、15#地块、永嘉县云岭乡南陈村7-B-1#地块(楠溪· 云上温泉旅游度假酒店<一期>)、永嘉县云岭乡南陈村7-C-1#地块(楠溪· 云上温泉旅游度假酒店<一期>)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行听证会,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7月24日前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人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立新 余陈旭 联系电话: 57672798 67267072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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