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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B4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B4控制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于2020年7月2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20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瓯江大道(104国道)北侧,新桥路东侧。 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范围涉及《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B控制单元中ZX-B4-05-d、ZX-B4-06、ZX-B4-07、ZX-B4-12和ZX-B4-13等地块,用地面积约70.08公顷。 三、用地布局修改 将原控规ZX-B4-13地块供燃气用地(U13)迁移至原控规ZX-B4-06地块,并往东侧和北侧扩建,并沿104国道设置防护绿化带。将ZX-B4-05-d地块东南侧部分公园绿地(G1)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和防护绿地(G2),并分别纳入到ZX-B4-06地块和ZX-B4-07地块中。 供燃气用地迁移后,将ZX-B4-13地块用地性质由供燃气用地(U13)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并将ZX-B4-12和ZX-B4-13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新的ZX-B4-12地块。 四、地块编号、用地界线和用地规模的修改 用地布局优化调整后, ZX-B4-05-d地块用地面积由498881平方米调整为493516平方米。ZX-B4-06地块往东侧和北侧扩建,用地面积调整为8005平方米;ZX-B4-07地块为国道防护绿化带,用地界线相应优化调整,用地面积调整为1904平方米。 将ZX-B4-12和ZX-B4-13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新的ZX-B4-12地块,地块用地面积由38774平方米调整为46777平方米。原控规地ZX-B4-13地块因并入到ZX-B4-12地块中,去除ZX-B4-13地块编号。 五、地块用地性质的修改 规划修改将ZX-B4-06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兼容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ZX-B4-05-d地块为公园绿地(G1);ZX-B4-07地块为防护绿地(G2)。 将新ZX-B4-1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六、 市政基础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调整,规划道路未调整,地块用地性质有所变化,对市政需求量略有变化,但在控规的可控范围内,对原控规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造成影响较小。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技术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2日 附图: 区位图 土地使用现状图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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