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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0-28375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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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评审公示的第十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7项)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功能区、乡镇(街道)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浙政发〔2006〕33号)要求,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推动我县文化发展繁荣。

附件:第十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第十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0年(共7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一、传统音乐(共1项)

153

Ⅱ—9

古琴制作技艺

县本级

二、传统美术(共1项)

154

Ⅶ—32

瓯塑

温州志通雕塑艺术

有限公司

三、传统技艺(共2项)

155

Ⅷ—56

香包制作技艺

县本级

156

Ⅷ—57

中塘霜降酱鸭

永嘉县霜降酱鸭

有限公司

四、传统医药(共3项)

157

Ⅸ—7

永嘉针灸

县本级

158

Ⅸ—8

百通中医外治法

永嘉张玲英中医诊所

159

Ⅸ—9

永嘉刘氏中医妇科

永嘉县沙头镇

古二村卫生室

抄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