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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20年度第2次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政土审规[2020]330324007号),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节机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函〔2016〕1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现将规划调节实施方案批复公告如下: 同意永嘉县桥下镇2019-3#、5#、7#地块等3个建设项目使用省厅核拨的规划年度调节机制实施指标1.0629公顷。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节实施方案。 现予公告 附项目清单: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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