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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1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 通 知


关于印发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    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永嘉县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城〔2019〕58号)、《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温旧改办〔2020〕1号)、《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试行)》(温旧改办〔2020〕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并参考《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住建发〔2019〕3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便居民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逐步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美丽、小区治理有效”的改造目标,切实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居民自愿。确立居民的主体地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发挥居民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自下而上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生活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落实县级负责、乡镇(街道)实施、社区协同的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发挥政策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小区关联单位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围。

3.先保基础,有序推进。按照“保基础、促完善、后提升”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强化设计引领,实行“一小区一方案”,在确保城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和居住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完善设施、提升服务,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引导多方参与探索、制定部门并联式审批、多元化融资、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机制,为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健全社区治理模式,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效管理和运营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指导、业主自愿、稳妥推进”的原则。推进三年(2020-2022)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做到“能改尽改”,实现改造“六有”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社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

切实降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在客观条件允许,居民意愿和资金等主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装尽装”。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计划或5年内未列入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2000年后建成的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

(二)改造内容

以确保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完善居住功能等为重点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立面、道路交通和停车、管网通信系统、景观绿化、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体系等6大类。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种类型,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因项目而异来确定改造内容。

1.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解决小区功能性、安全性等迫切问题,确保小区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行,满足居民公共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具体分为:屋面防漏维修、外墙渗漏维修、外立面整治、防雷设施改造、公共区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整改、道路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应用)、交通微循环优化、地面停车位增设、消防通道标识设置、雨污管网改造(含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海绵城市建设、化粪池改造)、给水管网系统改造、强电、弱电、照明等设施更新改造、燃气管道提升更新、消防设施改造,电气火灾预测、预警设施配置、智慧安防设施建设、(封闭管理、门禁等智能化系统等)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建设、绿化梳理(海绵城市建设)、活动场地改造建设、室外照明建设、大门改造、围墙维修、无障碍设施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文化宣传栏(廊、墙)设置、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物流快递及其防疫功能建设。

2.完善类改造内容。主要考虑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型需要,改善公共空间和公共环境,打造宜居环境。

具体分为:外立面形象改造、地下空间整改、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增设、人行安全保障、通讯管网设施完善、立体绿化增加、景观改造、健身慢跑步道建设、老年人活动场地、儿童嬉戏场地配建、文化阵地设置(党建之家、文化礼堂、邻里书屋、社区警务室、综治调解室等)、幸福驿站设置(志愿服务站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场所)。

3.提升类改造内容。主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丰富社区服务供给、立足小区及周边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

具体分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停车场所、管网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消防智能化建设、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绿化和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室外空气质量监测及公示系统、设置居家养老、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医疗、助餐、家政保洁、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三)改造程序

1.征求意见。根据乡镇(街道)、社区对老旧小区的排摸结果,由所在社区发放《×××小区改造项目居民意见征求书》(附件1),在落实小区居民改造意愿、资金筹集、改造内容等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3/4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 3/4以上(以下简称“双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改造申请。在项目申报阶段鼓励规划师进社区、设计师进小区,为项目申报提供建议指导。

2.制定改造策划方案。乡镇(街道)委托相关设计咨询单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针对居住功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短板和小区长效管理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后,因地制宜编制改造策划方案。

3.组织部门现场踏勘。策划方案编制期间,属地乡镇(街道)应牵头召集执法、资规、住建、公安、消防、供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对小区拟改造内容进行现场踏勘。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属地乡镇(街道),设计单位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编制改造设计方案。

4.确认改造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应包括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小区及周边的资源(空间、配套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利用、工程预算、资金筹集方案、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改造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社区公布改造设计方案,发放《×××小区改造方案居民意见签字表》(附件2)并组织业主对该改造设计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应经“双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并将表决结果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公示书》(附件3)、《×××小区同意改造居民房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附表)及改造设计方案等。

5.项目申报。表决通过且经小区居民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区向乡镇(街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附件4);(2)《×××小区改造设计方案》;(3)《×××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公示书》(附件3);(4)《×××小区改造居民承诺书》(附件5);(5)《×××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附件6);(6)其他必要材料。乡镇(街道)初审通过后再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每年9月底前统筹确定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并上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

6.工程组织实施。居民自筹资金到位率达90%以上,业主承诺剩余自筹资金保证开工前到位后,启动项目立项。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责任,确定改造实施方式(鼓励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投资-建设-经营等),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报建。

7.项目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验收到位。建设单位要在小区内建立多位一体、各方参与的现场沟通协调平台,做到“现场反映情况、现场沟通协调、现场解决问题”。建立居民参与施工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过程跟踪审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8.组织竣工验收。住建部门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要求,在改造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9.项目移交维护。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有关维保责任,将竣工验收资料分别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专营单位并报城建档案馆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共有设施设备,经相关专业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管理。各专项工程牵头部门要落实专项工程移交及后续维修养护事宜。其余改造工程在保修期满后,由居民承担维护保养责任和维修费用。

10.建立后评估机制。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效的后评估机制,填写《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7),对改造工程成效和改造后续管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有关财政补助与后评估状况挂钩的激励机制,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效果共评”。

(四)项目审批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精简环节和材料,压减办理时间,推动改造项目快速决策和实施。

(1)优化审批范围适用于不改变土地权属、用地性质和房屋使用性质,不新增建筑面积、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发生重大改变的改造项目。

(2)改造项目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申请项目赋码,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3)实行前期联合会商制度。设计方案表决通过后,项目立项前,乡镇(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以及电力、供水、燃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管理单位,对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合会商,形成会商意见。会商意见中可以明确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材料的具体要求,作为改造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

(4)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改造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重要街道两侧外立面改造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资规部门在会商意见中明确;资规部门还可以在会商意见中明确简化规划许可的其他措施。

(5)改造项目的施工图免予审查,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满足要求的施工图上传至施工图联审系统,即可作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可以用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证明文件,作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

(6)改造项目完工后,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参建单位、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验收。对会商意见中明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改造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建设单位只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文件通过系统共享。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按照改造项目实际形成的文件归档。

(7)改造项目涉及消防、结构、抗震等安全内容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按照要求组织各方主体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考虑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的特殊性,对确实无法满足现有标准的,经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可以在不低于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有关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8)对完善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缓解停车困难,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的其他改造项目,鼓励通过相关部门提前服务、联合审查等方式简化报建手续。

(五)资金筹措

县财政要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类改造内容予以重点支持;完善类改造内容县财政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改造内容引导社会市场主体投入,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财政资金。县财政预算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放在优先位置,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应及时拨付分配中央、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包括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在内)标准应同时符合下列①②③标准,取符合标准的最小值发放。具体专项资金补助政策由县财政局联合县住建局研究确定。

①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专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0元/㎡;

②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户数,专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万元/户;

③根据小区改造主要内容及其投入资金,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小区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不超过总投入资金的100%、80%、30%。

2.业主资金。原则上居民要出资参与本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具体通过个人出资或单位捐资、物业维修基金(补交)、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

3.社会资金。吸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鼓励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单位投资老旧小区管线整治改造,提升服务质量。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应在建筑或小区用地范围内,且能满足城乡规划、日照、结构、消防、环保、应急救援、防雷、电梯等方面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的要求。相邻建筑原本已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加装电梯应不降低其日照标准。在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时,相邻建筑间距的要求可放宽。

2.应当充分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取得相应范围内房屋多数产权人同意,就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分摊等事项达成协议,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3.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

(二)申请启动

1.实施主体。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为该幢或单元业主。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影响本幢房屋其他单元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的,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单位义务。申请人可集体书面委托至少2名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或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

2.提出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户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3.协议内容。协议应包括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建设内容及费用预算、维护保养方案及费用预算、相关费用筹集和分摊方案等内容。建设安装、维护保养费用的出资分摊比例应由申请业主相互自愿协商确定。通风、采光或者通行条件受加装电梯影响的底层房屋业主,其他业主经协商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4.可行性论证。申请人可先提出概念性方案(加装电梯平面图、立面和剖面图、含本建筑及相邻建筑的总平面图等),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后,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可行性论证。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协议及申请人名单、代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概念性方案、电梯维护管理方案等,申请人身份证件和房屋产权证明等可由代理人承诺在后续环节提交。乡镇(街道)应在收齐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召集资规、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等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开展论证。论证结果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论证的,规划和消防部门应同时提出规划和消防设计指导意见,未通过论证的也应告知理由。

5.意向公示和异议处理。申请人应当在属地乡镇(街道)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基层组织的协助、见证下,将修改完善后的概念性方案、电梯维护管理方案、代理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在本建筑和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征求其他业主意见。其他业主有异议的,应实名向见证单位书面提交。见证单位应召集申请人和持有异议的业主,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利益显著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异议协商处理记录应报当地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出具相关说明作为报批材料。

(三)审批和监管

1.专项设计。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根据概念性方案、规划和消防设计指导意见,结合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成果开展。专项设计成果应当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本方案基本原则,造型外观应与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并采取隔声、隔振、节能等措施,尽可能少占用绿地,降低对环境负面影响,宜优先选择小型、低噪音电梯,避免曳引机与低层住户贴邻。同时,有条件的应同时对周边环境包括绿化、地面铺装、小区道路等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加装电梯的建筑屋面可上人的应开放屋顶。

2.规划许可与设计联审。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材料包括上述可行性论证和公示阶段材料、乡镇(街道)关于公示和异议协商处理情况的说明、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成果、专项设计成果、日照分析比对报告、申请人身份和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人没有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产权证明代替。资规部门应在收齐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召集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图审机构等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联合审查,出具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不能当场提出意见的,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补交。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提交资规部门在网站、本建筑和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征求其他相关业主的意见,并邀请乡镇(街道)或其委托的社区等基层组织见证。对于有异议的,首先委托见证单位主持,召集申请人和有异议业主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申请人可要求资规部门召开听证会议,依据听证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对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重要街道两侧外立面改造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监管。申请人应委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安装,同时可委托监理,并签订书面协议。开工前,申请人应告知属地乡镇(街道),并持相关材料到当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属地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应依托 “最多跑一次”有关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实现办理相关手续时“一门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并告知质量、安全相关要求。住建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规模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规定限额的,应一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办理审核或备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上进行施工登记,由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实施安装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告知需要第三方检测的事项,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检测。

4.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请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并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电梯使用管理者可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等,并应签订书面协议。电梯经检验合格后,由申请人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可请乡镇(街道)协助,并邀请资规、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参加。申请人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四)资金补助

适用范围: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含)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各部门应切实做好指导和服务,切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相结合,同步改造提升小区人居环境。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书的,由电梯加装申请人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属地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后,于每年3月、9月分两批将汇总表报送县住建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县住建局复核通过,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县财政局核定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属地乡镇(街道),属地乡镇(街道)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加装电梯申请人。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万元/户,且每单元只能加装1台,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请材料包括:

(1)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监督登记证明;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申请方代理人(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7)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县水务集团、县燃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永嘉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嘉县分公司、永嘉县供电局、永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项目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旧改办”(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计划编制、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日常事务。属地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强化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定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资金保障,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县旧改办”报送等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和中央预算内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的申报工作。

3.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政策,会同住建部门落实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和分配、制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5.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交通微循环和智慧安防建设工作。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平改坡、电梯加装、容积率、绿化率和配套用房等功能改变的审查审批工作。

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制定、计划编制、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加装电梯的使用登记和使用安全监察工作。

9.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违法建筑查处,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10.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统一牵头通信改造,统一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华数广电有线等通信企业,参与改造方案及实施规范与验收标准的制定,做好通信管线改造及长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11.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广电有线等企业:支持、配合做好水、电、气、通信等线路改造工作。

(三)优化资源整合

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平台,统筹专项实施,优化资源配置。老旧小区改造要整合住建、民政、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和通信运营商的专项工程及其资金,统筹推进道路整治、雨污分流、海绵城市建设、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智慧安防小区、5G网络建设等专项工作,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支持对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优先提供给乡镇(街道)、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四)强化督查服务

加强项目考核,将今后三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年度县考绩办法。县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旧改办要加强日常督查,重点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发现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完善长效管理

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争取改造一个、接管一个、管好一个,实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整治改造后,应通过物业+服务,党建+自治等方式,由乡镇(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老旧小区日常管养与维护管理。原先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改造后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实行业主自治或社区管理,制定居民公约,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营造良好氛围

要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重要意义、改造政策和方法步骤,充分调动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党建引领作用,社区党员带头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征求、方案制定、施工推进、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助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13日起施行。

附件:1.《XXX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2.《XXX小区改造方案居民意见签字表》

3.《XXX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公示书》

4.《XXX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

5.《XXX小区改造居民承诺书》

6.《XXX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

7.《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调查问卷》

8.《永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图》

9.《关于要求安装楼幢电梯的报告》

10.《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表》

11.《加装电梯项目业主委托书、协议书模板》

12.《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流程参考图》

13.《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

14.《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流程参考图》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

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征求书

小区拟申请进行改造,根据《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按照“共同缔造”理念,需要居民承担部分改造经费,并对改造后小区实施长效管理,现由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书面征求居民意见:

一、您是否同意对本小区进行改造?

□同意      □不同意

请将您的意见在以上对应的□中打“√”,已签字但意见栏留空白的视为同意多数居民意见。

二、您最希望改造本小区哪些项目?

层级

类别

基础类

完善类

提升类

建筑

(1)屋面防漏维修¨

(2)外墙渗透维修¨

(3)外立面整治¨

(4)防雷设施改造¨

(5)公共区域整改¨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整改¨

(1)外立面形象改造¨

(2)地下空间整改¨

(1)节能改造¨

(2)可再生能源利用¨

道路交通和停车

(1)道路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应用)¨

(2)交通微循环优化¨

(3)地面停车位增设¨

(4)消防通道标识设置¨

(1)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增设¨

(2)人行安全保障¨

(1)建立智能停车位管理系统¨

(2)建设停车场所¨

管网通信系统

(1)雨污管网改造(含管网更新、雨污分流、海绵城市建设、化粪池改造)、给水管网系统改造¨

(2)强电、弱电、照明等设施更新改造¨

(3)燃气管道提升更新¨

(4)消防设施改造,电气火灾预测、预警设施配置¨

(5)智慧安防设施建设(封闭管理、门禁等智能化系统等)¨

(1)通讯管网设施完善¨

(1)管网智能监测系统建设¨

(2)消防智能化建设¨

景观绿化

(1)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建设¨

(2)绿化梳理(海绵城市建设)¨

(3)活动场地改造建设¨

(4)室外照明建设¨

(5)大门改造、围墙维修¨

(1)立体绿化增加¨

(2)景观改造¨

(3)健身慢跑步道建设¨

(1)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

(2)绿化和设施运行维护机制¨

(3)室外空气质量监测及公示系统¨

养老托育设施

(1)无障碍设施建设¨

(1)老年人活动场地、儿童嬉戏场地配建¨

(1)设置居家养老、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

(2)加装电梯¨

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

(1)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2)文化宣传栏(廊、墙)设置¨

(3)长效管理机制制定¨

(4)物流快递及其防疫功能建设¨

(1)文化阵地设置(党建之家、文化礼堂、邻里书屋、社区警务室、综治调解室等)¨

(2)幸福驿站设置(志愿服务站点、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场所)¨

(1)医疗、助餐、家政保洁、便利店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请在以下您认为需要改造的项目后的□中打上“√”:如您认为小区不需要改造,本项可不填写。

业主(签名):        联系电话:         房号: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小区改造方案居民意见签字表

经征求小区居民意见,        小区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遵照居民多数意愿,小区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已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进行了小区改造初步方案设计(具体设计方案附后并公示),现就改造方案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请详实填写以下意见表格居民信息,在“改造意见”栏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已签字但未注明意见的视为同意多数居民意见。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小区同意改造居民房号填报表

(本表可复印)

姓名(签字)

房屋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改造意见




































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填报时请按一户一表设置,汇总时,身份证号码应当隐去或模糊设置,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附件3

小区改造居民意见公示书

小区总建筑面积    m2,总业主户数   户。经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同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业主户数   户,占总业主户数    %,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m2,占总建筑面积    %,符合有关规定,拟申请办理老旧小区改造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含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及同意居民房号汇总表)。小区业主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联系(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协商。如协商不成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调解。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本公示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1.改造初步设计方案

2.同意改造居民房号汇总表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小区改造项目申请表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小区名称


地址


乡镇(街道)


社区


建成年份


总建筑面积(m2)


栋数/梯数/户数


流动人口占比(%)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小区现状简介

主要包括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率、收费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经营用房配置情况,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

业委会情况


征求意见情况

本小区总建筑面积    m2,总业主    户。经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组织居民一次表决,同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业主户数    户,占总业主户数   %,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m2,占总建筑面积   %。经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组织居民二次表决,同意初步设计方案的业主户数    户,占总业主户数   %,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占总建筑面积   %。经公示,小区居民对改造无异议。

居民自筹资金计划


后续长效机制计划


业委会意见

经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本小区有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 3/4以上的业主同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特此提出申请。

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社区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社区居委会意见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小区改造居民承诺书

乡镇(街道):

我们作为       小区改造的申请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改造的内容、方案等已进行居民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公示后,小区居民无异议。

二、本小区申请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依照“共同缔造”理念,居民拟自筹资金    万元,其中居民出资    万元;申请使用房改房维修资金    万元,物业管理专项资金    万元,争取社会捐赠    万元,其他改造资金    万元。

三、改造后小区拟实施       (业主自我管理或专业化物业管理)购买菜单式物业服务模式进行管理。

四、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其中所有业主(含代理人)签章均为其本人自愿签署。如因材料不真实引起矛盾纠纷,承诺人愿意自行承担后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知悉在改造过程中可能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将予以理解和支持,配合做好改造工作,对个别居民的不理解行为及时沟通,避免出现矛盾纠纷,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业委会(居民自治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方案

按照建管并举要求,推动本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模式(从三种中选其一)

(一)业主自我管理。通过发动居民参与、民主自治,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目标。经小区居民推荐及自荐,推选出一批责任心强、有能力、乐于奉献的居民,成立小区居民自治小组,分别负责小区的卫生、安全、设备维护等工作,配合社区做好居民协调工作。

(二)购买酬金式物业服务。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全体业主聘请管理人员负责小区的卫生清洁、水电气费、停车费用收取等。

(三)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法定要求表决通过,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工作。业委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确定模式。采取张贴公告、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小区全体业主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向小区全体业主发放问卷调查表,根据调查意见,确定管理模式,并予以公示。

(二)精心组织,实施管理。根据确定的管理模式制定完善小区管理服务标准与办法,落实有关以保洁、保安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和管理。同时还可牵头制定小区居民公约,把小区物业管理、社区管理与居民自主管理结合起来。

(三)提高标准,保障质量。根据最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同步推动物业服务收费调价,确保质价相符、优质优价。解决落实日常维修费收缴机制,确保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

三、费用来源

(一)由自治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金可通过居民自筹、维修资金申领等多渠道筹措,多方筹划、居民参与,实现共建共管共享。

(二)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实际增设公共停车、广告、房屋出租等设施,作为公共收益,经业主同意,可安排用于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养。如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用较高时,由全体居民共同承担。

小区业委会(盖章)

(业委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调查问卷

您好!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回答本份问卷。此次调查目的是为了掌握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状,了解改造的老旧小区居民的满意度,调查结论将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您的回答将给我们的调查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完善带来很大帮助,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被调查人姓名:          联系方式:             

1、您的性别:

男(  )   女(  )

2、您的年龄段

20岁及以下(  ) 21-35岁(  ) 36-45岁(  )

46-60岁(  ) 60周岁以上(  )

3、您的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下(  ) 高中/中专(  )大专(  )

本科(  ) 硕士及以上(  )

4、您了解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方式吗?

不了解(  ) 了解一点(  )

基本了解(  ) 非常了解(  )

5、您所在的小区是否涉及老旧小区改造?

是(  )   不是(  )

6、就您所看到的,您所在的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改造了哪些方面?

管线(  ) 房屋外立面(  ) 小区道路(  )

小区绿化(  ) 电动车辆充电设施(  ) 漏水改造(  )

加装电梯(  ) 其他

7、改造后,小区环境和您的生活品质是否有提高?

较原来提高很多(  ) 较原来有一点提高(  )

跟原来差不多(  ) 比原来差(  )

8、您对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  ) 基本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9、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8         

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图

附件9

关于要求安装楼幢电梯的报告

我们是永嘉县        乡镇(街道)     社区   小区   幢  单元业主,自     年小区建成以来,我们陆续迁居于此。本楼幢层高共  层,系单张楼梯出入,共计   户业主。系国有土地住宅小区,所有楼幢均系多层住宅,由于历史原因和条件所限,当时均没有安装电梯,这不仅影响住户得生活质量,同时也给住户得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诸多的不便,现在日常生活中买米买菜、更换煤气、置换家具等全都要靠人抬肩扛,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住户,因年老体弱多病,行动多有不便,根本无法忍受整天爬楼梯之苦,有些住户想住电梯房,但现在房价又如此之高,非一般普通百姓所能承受。为此,唯一现实可行的做法就是立足现有条件加装一部电梯,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我们从相关的媒体上获悉,为了改善一些老住宅区原有的住户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居民幸福指数,市县有关部门曾经出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楼幢安装电梯的指导性意见和相关政策,并且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响应,现在已经有了成功实施的先例,这对我们全体住户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本楼幢   户业主主动汇集进行协商,大家一致认为,本楼幢地理位置优越,有着良好的发展空间,安装电梯不存在任何空间障碍,同时又有良好的邻里关系基础,大家都有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住宅档次的迫切愿望。为此大家一致同意集体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共同集资自筹经费要求安装电梯,并争取能尽快得到实施。恳请相关单位全力支持,予以审批。

特此报告            

永嘉县      乡镇(街道)       社区     小区   幢   单元业主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


加装电梯改

造住宅地点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社区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属地乡镇(街道)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幢        单元     位业主(名单附后)。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受委托人:         为       位业主代表作为实施小组。

申请对象代表人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2






委托事项:

因     幢              单元增设电梯事宜,委托人特委托受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权限: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提交申请,委托设计,公示征求意见,与业主进行协调,代为领取相关审批文书等。

注:授权委托书签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委托人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号

联系电话

签名(加盖手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年   月   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

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         小区      幢   单元 )加装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

增设电梯后的新增面积,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主体: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一)(二) 种方式组织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                    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 实施主体 代为申办 审批手续  加装电梯的有关事宜。

四、业主及实施主体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实施主体(业主代表或非业主单位)主要职责:

五、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部分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楼层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2.电梯电费运行费用的分摊办法

楼层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3.电梯维护费用的分摊办法

楼层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4.若加装电梯符合《永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补助标准可取得     万元每台的补助金额,该   万将用于                     

六、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执行。不尽事宜由本梯业主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4份,业主代表一份,所属社区一份,所属街道一份,住建局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

八、其他约定:

房号

产权人签字

房号

产权人签字

101


102


201


202


301


302


401


402


501


502


601


602


701


702


九、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所有申请业主签订协议后报街道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汇总签名表

小区名称              地址                                   

序号

房号

楼层

户主

面积

(是或否)同意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总计









人数比例

为同意户数人数/所有户数人数的百分比


面积比例

为同意面积/所有户数总面积


注附件1,2,3业主完成后,领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送社区乡镇(街道)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公约范本

(试行)

电梯是所有业主(住户)的共有财产,也是所有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的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是全体共有业主(住户)的责任。为规范电梯管理工作,确保电梯各项性能完好,根据《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经全体共有业主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公约。

一、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的第一责任主体,经全体共有业主商定,明确本电梯由                       (填写全体业主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成为该电梯使用单位。

注:

1、自行管理的电梯,共有人为使用单位;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3、其他第三方管理机构(街道社区成立的多层电梯管理单位);

4、未委托管理的,所有共有人为使用单位。

二、电梯维保

电梯日常维保工作由电梯使用单位全权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三、日常管理

本电梯由                   (①业主自行、②委托第三方)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①业主自行管理电梯。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全体共有业主商定,成立由          、          、         、三人组成的管理小组行使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并推举     

作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

②委托第三方管理电梯。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受委托方进行管理协调,并对外行使权力。

注:电梯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1、电梯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相应单位和人员;

2、建立轮流值守机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4、聘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并对维保工作进行监督;

5、按规定每年提前一个月申请定期检查,对检验中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6、保障电梯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援;

7、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四、接电约定

本电梯经全体共有人商定,明确由              代表本电梯全体共有人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

注:

1、代表人在银行开设专户,第一次启动资金为500元。

2、电力部门在资金可能不足时,会短信提醒。代表人有因欠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风险,须密切关注该专户资金情况。

五、产权变更

1、共有人产权变更:当共有人之一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该共有人应当在房屋交易合同中有明确处置条款,并有义务书面告知其他共有人。如有特殊要求,该共有人应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

2、代表人变更:代表人变更应经所有共有人一致签字同意。产生新代表人后,须及时向社区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同时须向电力部门申请代表人变更。

3、共有人房屋出租:当共有人之一者将房屋出租给其他承租人时,应在出租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有义务书面告知其他共有人。

4、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电梯使用单位变更须经全体共有人商议一致,并按《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重新领取电梯使用标志。

六、承诺

1、全体共有人承诺诚实执行本规约。

2、全体共有人承诺按本规约的管理制度执行

3、全体共有人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的应急预案及操作规程执行。

4、全体共有人承诺接受社区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5、全体共有人承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七、附则

本规约自全体共有人签字之日起立即执行。

本规约如有增减或变更须由管理小组发起,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执行。

全体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参考图

附件12:

附件13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层数


投用时间


属地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住建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住建、财政各一份

附件14

永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流程参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