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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农村建筑工匠 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农村建筑工匠持证上岗,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要求,拟于今年11上旬起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60周岁以内的,近两年未参加工匠培训或继续教育的农村建筑工匠;鼓励近两年(2018、2019年)已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 (一)组织单位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举办,请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农村建筑工匠的通知、统计和报送工作。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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