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
>
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息公开元数据
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0-27116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10-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9批)
发布日期:2020-10-02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第9批
2020年9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ZJ202009210026
温州市永嘉路南城街道码道西街6号,疯狂烧烤店,经营噪音、异味扰民。
噪音,大气
部分属实
该烧烤店存在隔油池过小;夜间就餐人员和清洗餐具时碗筷碰撞声扰民;后厨烧烤时门窗未紧闭,油烟收集不完善。
1.业主对隔油池进行改造,已于2020年9月26日安装地埋式隔油池。
2.加强对就餐人员文明用餐的宣传引导,清洗餐具时尽量避免餐具碰撞。
3.后厨烧烤时将门窗关闭。
无
2
X2ZJ202009210027
温州市永嘉县,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
(
小港滩地公园
)
,位于生态保护区内,严重破坏楠溪江生态环境,
1.
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
658
亩农用地从事旅游开发;
2.
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3.
盗采楠溪江砂石、硬化楠溪江河床、填埋楠溪江;
4.
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盗伐林木;
5.
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6.
违反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在楠溪江岸边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污染楠溪江水质。
生态,水
部分属实
1.
美丽乡村永嘉接待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投资建设楠溪江滩地音乐公园内的洗漱用房、临时工棚、水泥硬化地面及绿化地
3732
平方米,
2020
年
4
月,已予以行政处罚。
2.
该项目所属分类名录列入了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
该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时,对砂石进行整理,用于公园内生态环境修复,未发现进外运买卖、盗采情况,有在水域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行为。
4.
建设的旅游服务中心有少许部分建在林地上,经测绘占地面积为
150
平方米,
2020
年
4
月,已予以行政处罚。
5.
有
3
家餐饮业主进行临时性餐饮经营活动。
1.
责令被执行人在
2020
年
10
月
16
日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事项。
2.
责令当事人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前改正
“
未经审批擅自在水域管理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
”
的违法行为。
3.
责令
3
家临时性餐饮经营摊位停止经营,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整改完毕。
无
语言播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