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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两法”)精神,切实做好两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有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永嘉公共文化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两法的重要意义 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法律。两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是我国文化立法的重大突破,是落实宪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重要举措,充实丰富了文化法律制度,夯实了文化建设的法治基础,为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对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二、积极部署,深入开展两法的学习教育培训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法作为文化系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积极部署,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所需经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主题报告会、开展专题讲座、举行知识竞赛、配发图书资料等形式,深刻领会、熟练掌握两法精神实质和内容要义。将两法纳入2020年度基层各类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各个层面、相关行业文化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将两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 三、精心筹划,大力开展两法的广泛宣传活动 切实落实文化普法的宣传教育责任,将两法的学习宣传纳入2020年普法工作规划,营造社会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传统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媒体以及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多方位、多形式、长时间地组织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合力,推动两法入脑入心。充分发挥普法工作中文艺人才队伍的人才优势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阵地优势,结合“农民文化节”“全民阅读节”等品牌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寓法于乐,寓法于艺。 四、联系实际,高质量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把两法的贯彻落实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永嘉县联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强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我县联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打好基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五、加强监督,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法工作情况的监督指导和部署安排,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涌现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精心培育一批学法、普法、守法、执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书面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县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探索的生动局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两法要求的做法,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和县司法局,实施开展两法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统筹、周密部署,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法工作中的有关情况、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县文广旅体局,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2020年第一季度两法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 永嘉县司法局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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