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因瓯北街道浦二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将从报名中筛选符合规定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供每个项目的被征收人选择确定1家单位,若被征收人不能协商一致确定的,则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对工程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瓯北街道浦二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瓯北街道浦二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选定每个项目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评估业务,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该项目东至三浦路,南至林浦路,西至王家坞路,被至瓯北大道。总户数358户,旧房面积约7万平方米。 三、委托单位: 瓯北街道办事处 四、委托的内容 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重置价等,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入温州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的单位; 2、依法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项目常驻估价师至少3人; 3、分支机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评估机构选定; 4、整个项目的评估工作需要在2个月内完成,具体事项在确定评估机构后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5、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 (3)评估机构简介; (4)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止,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永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402室(原2416办公室,门牌号码已换)。 联系人:朱清秸 联系电话:13600685503 附件:永嘉县房屋补偿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