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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下塘片控制性详细规划ST-10-03控制街区图则规划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规划论证,并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论证。2018年7月31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17日(共30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上塘下塘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ST-10-03控制街区规划修改,修改规划范围为环城南路以北,下塘西路以东,沙门西路以南,下塘中路以西的区块,涉及控规相应地块为 03-01地块、03-02地块、03-04地块、03-05地块、03-06地块、03-07地块、03-08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11.34公顷。 二、中央浃河的修改 依据《永嘉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水利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对中央浃河的线位进行修改,河道的宽度及河道管理范围线不变。 三、用地界线及用地性质的修改 依据《永嘉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水利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对中央浃河的线位进行修改,把03-01地块、03-02地块、03-04地块进行重新分割成03-01a地块、03-01b地块、03-01c地块、03-02地块、03-04a地块、03-04b地块,原控规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 15657㎡、原控规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 17927㎡、原控规03-04地块用地面积为1554㎡,修改后,03-01a地块用地面积为10057㎡、03-01b地块用地面积为1973㎡、03-01c地块用地面积为1656㎡、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16131㎡、03-04a地块用地面积为3333㎡、03-04b地块用地面积为1333㎡。 由于中央浃河的修改(中央浃河由下塘西路的东侧修改到下塘大道的南侧),把03-05地块、03-08地块进行重新分割成03-05a地块、03-05b地块、03-05c地块,原控规03-05地块用地面积为 38372㎡、原控规03-08地块用地面积为 3785㎡,修改后,03-05a地块用地面积为42944㎡、03-01b地块用地面积为1681㎡、03-05c地块用地面积为1276㎡。 由于中央浃河的修改(中央浃河由环城南路的北侧修改到110kv电力线管理控制线下),把03-06地块、03-07地块进行重新分割成03-06a地块、03-06b地块、03-07地块,原控规03-06地块用地面积为 5897㎡、原控规03-07地块用地面积为1792㎡,修改后,03-06a地块用地面积为2523㎡、03-06b地块用地面积为1474㎡、03-07地块用地面积为1296㎡。 四、用地布局的修改 教育科研用地(A3):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将部分河道用地及公园绿地(G1)和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教育科研用地(A3)。修改后,教育科研用地(A3)面积为3333 ㎡。 文化设施用地(A2):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将部分河道用地及公园绿地(G1)和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A2)。修改后,文化设施用地(A2)面积为1333 ㎡。 二类居住用地(R2):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导致沿线二类居住用地布置和规模的变化,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R2)由原控规54029㎡调整为5300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导致沿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置和规模的变化,修改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由原控规17927㎡调整为16131 ㎡。 公园绿地(G1):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导致沿线公园绿地布置和规模的变化,修改后,公园绿地(G1)由原控规13028㎡调整为11879㎡。 五、教育科研用地(A3)和文化设施用地(A2)技术经济指标 依据实际需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03-04a地块、03-04b 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 03-04a地块: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03-04b 地块:容积率≤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停车位不小于8个。 六、地块指标修改 由于中央浃河的线位的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对ST-10-03控制街区进行重新分割,修改后ST-10-03控制街区的中央浃河沿线地块的控制指标变动如下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为该地块建设实施提供规划依据。地块详细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见下: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3、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 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4、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 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1021-2013)的标准配置。 03-04b 地块停车位不小于8个。 七、地块出入口修改 原控规 03-01 地块出入口方向都为南(S),原控规 03-02地块出入口方向都为北东(N/E),修改后,03-01a 地块出入口方 向为南(S),03-02地块出入口方向为北东(N/E)。 规划修改新增03-04a地块、03-04b地块,03-04a地块出入口方向为南西(S/W),03-04b 地块出入口方向为南(S)。 原控规 03-05 地块出入口方向为北东(N/E),修改后,03-5a地块出入口方向为南西(S/W)。 八、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减少了1028㎡,教育科研用地增加了333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减少了1796 ㎡,文化设施用地(A2)增加了1333㎡,对下塘片各项公共、市政设施影响较小,因此建议按原规划要求实施,建议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落实。 九、其它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 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技术室,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17日(共30个工作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7—67252006 邮编:3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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