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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9年9月3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1日(共30工作日)(共30工作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论证范围 该项目位于楠溪江东岸,地块在控规以外,临近罗东片LD-Y4单元。该区块东、南、北三面现状为农林用地,东侧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56公顷。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区位环境优势分析:项目地块区位较为独立,交通便捷,工程施工便利,环境良好。 2、社会因素分析:项目建设促进永嘉县环境保护,提升垃圾处理效率,宏观上政府和村民支持度较高。 3、工程建设适宜性分析:本地块工程建设条件很好,适宜作为项目开发建设。地块在建设时要严格做好相应防地质灾害措施和做相关的水利评估,还需考虑抗震因素,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质灾害措施和水利评估的相关要求。 4、交通影响分析:三李公路基本能承担项目对外通道的功能,场地今后内部道路建设也能满足项目出行要求。 5、配套设施分析:地块周边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较为成熟,规划电力电讯线路架空接入,完善雨水排放系统,渗滤液、污水等需统一收集做好处理措施。 6、项目安全性分析:项目建设需满足相关防雷标准,做好防洪排涝措施,同时建议做地质灾害评估及防灾规划,场地还需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7、建设用地需求分析:本选址地块用地规模满足相关建设规模要求。 8、景观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尽量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注意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前期必须做好环境影响评估。 9、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需采取相应的保护和缓解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对于施工期造成的破坏部分在施工结束需进行生态修复。 10、结论:在符合资规、住建、环保、电力、水利和交通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对总规影响评价 本次规划增加了环境设施用地,主要是对县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进行规划选址论证,规划更加完善了区块的基础设施建设。 1、用地布局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都属于环境设施用地(U2)。垃圾焚烧发电厂地块编号为LD-Y4-02,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地块编号为LD-Y4-03。 根据飞灰填埋场的征地情况,东侧部分用地涉及到原规划中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用地,但是该部分用地不是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征地范围内,因此本次规划建议根据征地情况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LD-Y4-02地块用地规模由原规划的74498平方米调整为67723平方米,LD-Y4-03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56平方米。 2、地块控制指标
注:1、修改前部分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部分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3、U2为环境设施用地。 4、规划编制批复后,将该区块纳入罗东片控规LD-Y4单元统一管理实施。 3、市政工程及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拟选址区块供水自垃圾焚烧发电厂边市政供水管网就近接入,水源来自楠溪江供水管网,基本能保证区块供水需求。预计场地生产用水量为28.00 m³/d。 (2)排水工程规划 场地排水体制采用雨水和污水分流制。 污水系统:项目污水产生主要由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污水经排放管接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预计生产生活污水总量为12.00 m³/d。 雨水系统:场地现状由一条山溪,是山谷的汇水处。由于工程建设需求山谷处需作为填埋场地,因此在管理区、库区周围设置环场截洪沟,雨水排入邻近自然水沟,截洪沟断面面积1.5-2平方米,同时场地下面做好箱涵,由东向西排水。运营期全场采用1.0mmHDPE进行临时覆盖,日填埋作业区域仅在作业时掀开,填埋完成后及时关闭覆盖膜,减少雨水渗透。未作业区域降雨汇集在覆盖膜上的雨水,及时用潜水泵抽出场外,减少雨水渗入堆体。 (3)电力工程规划 电源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厂变电所的低压柜。 室外电缆线路采用电缆沟方式敷设,进出建筑物、穿越道路及与其他管线交叉时穿热镀锌钢管保护。 (4)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在值班室设置一部电话,采用电话联网形式。 4、环保环卫设施规划 (1)水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标准。 (2)空气质量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3)噪声控制规划:规划范围内噪声控制满足国家控制要求,昼为45~60分贝,夜为35~55分贝。 5、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排涝标准: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当日暴雨当日排干。 (2)消防规划 消防设施规划:本区属瓯北消防站责任范围。 消防供水规划:该区块的消防供水可以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防水源,在区块内布置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150mm,压力不应小于0.01MPa,流量10~15L/s。必要时,可增加消防加压泵站。 消防通道规划:规划范围内消防道路与地块车行道路合用。 其它要求:规划要求地块内预留必要的消防通道,沿道路设置消防栓,设置间距不大于120m,位置尽量靠近交叉口。建筑物中间应增设消防通道。规划在整个库区周边设10米宽消防隔离带,防止山火发生。需要设置一定数量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3)抗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区建筑物按地震烈度六度设防,生命线工程按七度设防。 (4)防台规划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加强台风防御工作,建立台风预警、防御机制。 为了防止台风的强降雨、暴雨,进而引起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对本区人员构成威胁,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区。 完善预警设施的建设;设置能够避免台风威胁的防台避难措施。 (5)防地质灾害规划 根据《永嘉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本次选址区块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同时该区块也是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规划区块处于山谷内,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建议作地质灾害评估及防灾规划。同时规划建议对规划区内加强监测,此外需注意加强水土保持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技术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1日(共30工作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252006
附件: 1、位置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4、LD-Y4-a(修改前) 5、LD-Y4-a(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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