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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大队、中心): 现将《永嘉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 8月7日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 (暂行) 为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在机构调整期间先予暂行。 一、主要工作内容 承担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县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总结评估工作。 二、组织指挥与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下设综合工作组、联络统计组、抢险指导组、应急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局长负责全局组织指挥,其他局领导负责各工作小组的组织指挥。实施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每年主汛期前公布。 (一)综合工作组。综合工作组下设文秘组、宣传组。 1、文秘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起草县领导、局领导有关讲话、报告;②起草上报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报告;③起草县防指下达的通知文件。 2、宣传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整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②负责台风、汛情、灾情和防台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校核;③负责媒体协调、记者接待、筹备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联络统计组。联络统计组下设联络值守组、信息统计组。 1、联络值守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文书、内勤工作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防汛防台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②负责本单位值班电话接听、记录;③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的收发、催办督办;④负责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期间值班工作。 2、信息统计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财务或灾情统计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人员、船只转移统计、核实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及人员、船只统计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 (三)抢险指导组。抢险指导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衔接县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抢险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对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 (四)应急保障组。应急保障组下设后勤保障组和抽查督办组。 1、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后勤生活、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②负责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防汛远程会商系统正常运行。 2、抽查督办组:由局相关科室从事机关党建及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的抽查和防汛防台纪律的检查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 (一)启动标准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做好本预案启动前准备,综合工作组、联络值守组、后勤保障组先行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全面启动本预案,所有应急工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启动程序和方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县防汛办负责人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时,防汛办电话通知综合工作组、联络值守组和后勤保障组组长,宣布启动预案,要求进岗到位。同时短信通知其他应急工作组组长做好进岗准备。 当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通报汛情,宣布全面启动预案。 当发生较大、重大汛情,适时召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会议。 四、应急响应行动 按汛情或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 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人员到位: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综合工作组、联络值守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应急值守: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以及会议通知、文件收发催办、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加强与乡镇(街道)以及各成员单位联系,密切注意汛情、台风动向,及时收发、报送信息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责任单位:联络值守组) 3、动员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掌握防汛防台工作动态,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4、会商准备:做好防汛远程会商系统的调试工作和工作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人员到位: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议和防汛防台工作组动员部署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局防汛防台工作组人员全部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通知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联络员进驻县防指。(责任单位:联络值守组) 2、动员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全县防台工作会议前的材料准备;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3、会商调试:会商人员24小时值守,保障会商系统、防汛计算机网络、不间断供电设备的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4、信息报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责任单位:信息统计组) 5、检查督办:开展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形成书面通报文件,下发各地及有关部门,同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政府领导防汛隐患点检查、督查方案。(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6、应急救援:做好应急物资、队伍联络协调等抢险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7、后勤保障: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防台工作组接待服务、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人员到位:局班子成员坚守岗位,组织指挥各防汛防台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通知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等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县防指。(责任单位:联络值守组) 县北部山区防台(地质灾害防治)前线指挥部副指挥携相关人员进驻北部山区防指。 2、跟进部署:局主要领导协助县领导组织防御工作;起草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代拟两办的紧急防御通知,做好应急响应提升后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媒体协调、记者接待,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和筹备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3、会商调试:会商人员24小时值守,保障会商系统、防汛计算机网络、不间断供电设备的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4、信息报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责任单位:信息统计组) 5、跟进督办: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6、应急救援:做好县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衔接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抢险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的准备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视情提出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以及抢险物资调拨的意见。(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7、后勤保障:做好应急用车调派、上级防台工作组接待服务、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人员到位:局班子成员坚守岗位,组织指挥各防汛防台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通知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县气象局、电信、移动、联通、县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等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县防指。(责任单位:联络值守组) 2、跟进部署:局主要领导协助县领导组织防御工作;起草下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根据汛情、台风影响情况,起草防风、防雨或防潮等有针对性地防御通知和人员梯次转移命令;做好应急响应进一步提升后的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每日3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工作组) 3、会商调试:会商人员24小时值守,保障会商系统、防汛计算机网络、不间断供电设备的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4、信息报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船只进港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责任单位:信息统计组) 5、跟进督办:继续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抽查督办组) 6、应急救援: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赴一线的对接联络和抢险物资调拨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对险情发展趋势及控制进行研判,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抢险指导组) 7、后勤保障:继续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五、响应降级和结束 当县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Ⅳ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副局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并由县防汛办通报各位局领导和各应急工作组组长。 灾害过后,由核查组(附件3)对各乡镇上报的灾情(主要为倒损房、受灾人员两项)进行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必要时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题调查。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数据,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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