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19-07025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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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出台《永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愈发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2019年4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号),为贯彻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制定出台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的专门方案显得极为紧要与迫切。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2019年6月,我县启动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原省环保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块。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8%,;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主要分为7大类25项措施: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主要措施有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施园区改造提升、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5项。

二是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主要措施有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4项。

三是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主要措施有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3项。

四是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主要措施有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3项。

五是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主要措施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积极推进交通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3项。

六是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主要措施有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4项。

七是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主要措施有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和应急预警协作3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领导,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承担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日常工作。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县各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与空气质量目标改善相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

三是动员全民参与。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环保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