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19-13081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行〔2019〕324号

关于下达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生按每人1000元/年补助,初中生按每人1250元/年补助,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学校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现由各学校审核汇总,经教育局审核,全县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五类”困难寄宿制生共计214人,需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2750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下达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生补助经费132750元。各学校要专款专用,及时将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到学生,县财政局、教育局将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生补助经费分配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

永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印发


附件:

2019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家庭经济

困难寄宿生补助经费分配表

序号

学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数

补助标准(人.学期.元)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永嘉县大若岩镇中学

11

625

6875


2

永嘉县桥下镇中学

22

625

13750


3

永嘉县鹤盛镇中学

56

625

35000


4

永嘉县碧莲镇大岙中学

3

625

1875


5

永嘉县巽宅镇界坑中学

11

625

6875


6

永嘉县碧莲镇中学

13

625

8125


7

永嘉县岩坦镇溪下学校

16

625/500

9375

小学5人,初中11人

8

永嘉县岩坦镇金盾学校

6

625/500

3500

小学2人,初中4人

9

永嘉县鹤盛镇岭头中学

6

625

3750


10

永嘉县岩头镇鲤溪中学

10

625

6250


11

永嘉县大若岩镇水云学校

3

625

1875

初中3人

12

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

6

625

3750


13

永嘉县沙头中学

8

625

5000


14

永嘉县济时中学

18

625

11250


15

永嘉县岩坦中学

23

625

14375


16

永嘉县瓯北群英学校

2

625

1125

小学1人,初中1人


合计

214


13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