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浙江省永嘉县鹤盛镇南陈村南热1号井地热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书面反映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6月28日下午17点)。 通讯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政编码:325100 联系电话:0577-67256919 附件: 1、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2、浙江省永嘉县鹤盛镇南陈村南热1号井地热矿 矿业权评估报告参数表 3、浙江省永嘉县鹤盛镇南陈村南热1号井地热矿 矿业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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