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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9号)等文件规定,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永嘉县2家矿山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2家矿山企业名单如下: 1、永嘉县盛发石材有限公司(永嘉县沙头镇石埠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永嘉锦泰建设有限公司(永嘉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3日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联系人:刘自力;联系电话:13605877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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