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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9-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27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27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27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9103日在县政府十楼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19108——20191115日(共30工作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金溪镇六龙村,地块位于西溪河东侧、规划215省道西侧、文娱路北侧,规划涉及《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JX-01控制单元,涉及总用地面积为0.52公顷。

二、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位于六龙村西溪河东岸的S4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S4交通场站用地减少了3718平方米,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增加3718平方米。

三、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只涉及用地功能调整,不涉及用地界线调整。

四、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只涉及用地功能调整,不涉及地块编号调整。

五、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六龙村西溪河东岸省道215管理用房的S4交通场站用地修改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相应的地块规模及各项指标相应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地块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出入口方向

修改前

JX-01-27

S4

3718

1.0

45

15

24

N

修改后

JX-01-27

B41

3718

1.0

45

15

24

EN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配置;

4S4为交通场站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六、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金溪镇中心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负面影响,用水量、污水量、用电量等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影响,S4交通场站用地减少了3718平方米,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增加3718平方米,其它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延续原控规不变。

七、地块出入口

本次规划对区块内用地功能调整,将JX-01-27地块出入口由N调整为NE

八、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与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108——20191115日(共30工作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252006

 

 

 

附图

01、位置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