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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27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27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9年10月3日在县政府十楼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15日(共30工作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位于金溪镇六龙村,地块位于西溪河东侧、规划215省道西侧、文娱路北侧,规划涉及《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JX-01控制单元,涉及总用地面积为0.52公顷。 二、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位于六龙村西溪河东岸的S4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S4交通场站用地减少了3718平方米,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增加3718平方米。 三、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只涉及用地功能调整,不涉及用地界线调整。 四、地块编号修改 本次规划只涉及用地功能调整,不涉及地块编号调整。 五、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六龙村西溪河东岸省道215管理用房的S4交通场站用地修改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相应的地块规模及各项指标相应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地块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配置; 4、S4为交通场站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六、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金溪镇中心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负面影响,用水量、污水量、用电量等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影响,S4交通场站用地减少了3718平方米,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增加3718平方米,其它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延续原控规不变。 七、地块出入口 本次规划对区块内用地功能调整,将JX-01-27地块出入口由N调整为N、E。 八、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与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15日(共30工作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252006
附图 01、位置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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