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永嘉县垃圾焚烧厂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开挖场地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十天,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5月30日。
附件:1.永嘉县垃圾焚烧厂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开挖场地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报送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函 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 4.评估报告参数表。
联系人:刘自力 联系电话:0577-67256919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