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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使用 发布机构 永嘉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18-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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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水利局关于下达剿灭劣Ⅴ类水和河湖库塘清污(淤)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办):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消除全县劣V类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均积极开展剿灭劣V类水和河湖库塘清污(淤)相应工作,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更好的开展剿灭劣V类水和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经研究,决定拨付沙头镇珠岸池塘剿灭劣V类水项目补助资金112064元,拨付瓯北街道办事处上河浦、塘头河清淤,沙头镇上码道、下码道池塘清淤,乌牛街道横岚岙河、西湾码道支河、芦池河清淤等6个项目资金补助2111245元(详见附件)。经费按浙财建〔2017〕35号文件列支。

该项资金是剿灭劣V类水和河湖库塘清污(淤)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请你们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1.永嘉县剿灭劣V类水补助资金汇总表

           2.永嘉县河湖库塘清污(淤)补助资金汇总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水利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