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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机关会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和会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改进会风,大力精简会议 会风事关党风、政风,事关工作作风。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少开会、开短会,少讲话、讲短话”的原则,切实精简会议,降低开会频率,压缩会议规模,节约行政资源。会议分为党的工作、行政工作两类会议,具体包括局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会、全局性大型会议、各科室业务工作专题会议、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局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1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会一般每月1次,全局性大型会议每年召开6次(含校长例会),各科室业务工作专题会议每年召开2次(最多不超过3次),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一般每月1次,全体干部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能以科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不得随意提升会议级别,也不得随意邀请其他部门领导参加。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无明确目的、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开,可用文件、电话等方式研究、部署、督查相关工作的,一律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或出席人员多数相同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或套开。各单项工作会议原则上由承办科室负责人主持,分管领导参加,其他局领导一般不陪会,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单项工作布置会议。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学区主任、学校校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少开会、开短会,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教育教学一线调查研究,真正做到问题在基层发现、思路在一线形成、事情在现场解决。 二、严格会议审批,确保规范运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审批要求,尽量减少局领导、学校校长参会频率,提高会议质量。 (一)严格会议审批 1.凡涉及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由承办科室提出会议方案,填写会议审批单和会务联系单(见附件1、2),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统筹后交主要领导确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 2.凡涉及教育系统各单位副职或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由承办科室提出会议方案,填写会议审批单和会务联系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办公室统筹同意后方可召开。 3.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省、市级会议,需凭教育行政部门的会议通知,按照出差审批流程,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会议,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规范会务工作 1.局党委会、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全体干部会议以及全局性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筹办,各相关科室协助。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催办、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2.各科室的业务性工作会议,由相关科室牵头负责筹办,办公室协助。承办科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会议食宿由办公室统一联系。承办科室在会议结束后,需将会议签到册及会风情况交办公室汇总,并将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3.各学区、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含学生运动会)拟请局领导参加的,必须提前三天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负责安排领导是否出席。如要求领导出席讲话的,邀请单位还需把相关材料 发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转交领导。 (三)提高会议质量 1.强化会前调研。对于会议要研究的议题或落实的事项,承办科室要在会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方案。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如有分歧,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在会前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承办科室可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商后提请有关会议或局领导确定。 2.搞好会议服务。会议承办科室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好会议通知的起草、发送、参会人员落实、材料准备、会场联系、布置与服务、签到、会议宣传报道等工作,切实提高办会质量。书面会议通知由承办科室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签发。短信会议通知由承办科室起草,交办公室统一发送。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能直接发送会议通知。 3.履行勤俭办会。要严格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强化会议预算,减少会议支出,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不得组织与会人员游览或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等。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或挤占其他经费,不得扣拨会议经费或以任何形式摊派、转嫁会议经费。 三、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凡已自行 安排会议或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办好请假手续,局机关科室负责人要向局长请假,科室人员要向局办公室请假,学区、学校与会人员要向承办科室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安排他人顶替参会,更不能以电话或他人代话形式请假。 (二)严格会议时间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边远学区、学校负责人到县局开会,可提前半天到达。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的,一律视为迟到。会议结束后,将对到会情况予以通报。局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县级会议,应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如因迟到或早退被通报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将通讯工具关闭或静音,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严禁交头接耳,严禁随意出入会场,严禁在会场上打瞌睡,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会议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进入会场;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不得任意遗弃会议文件或其他资料。 局纪检部门将加强对会议考勤、会场纪律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对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口头效能告诫,无故迟到、早退年度累计3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或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对无故缺席者,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对随意走动、接听手机、打瞌睡、交头接耳、高声喧哗等扰乱会场秩序的人员,一律给予口头效能警告。对违反会议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调离工作岗位、责令离岗培训、建议引咎辞职、降职和辞退等。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四、落实会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谁开会、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与会人员是本单位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直接责任人。会上,各与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和全面贯彻落实到位。会后,各相关单位要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迅速贯彻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无明确时限规定的,也要认真办理,早日落实到位。 要切实加强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综合性会议、重要专题工作会和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由承办科室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凡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将严格追究与会人员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009年12月23日发布的《永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永教发〔2009〕255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1.永嘉县教育局会务工作操作流程 2.永嘉县教育局会议审批表 3.永嘉县教育局会务联系单
永嘉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
附件1 永嘉县教育局会务工作操作流程
附件2 永嘉县教育局会议审批表
附件3 永嘉县教育局会务联系单 (联系物业郑建琼,机关网636655)
……………………………………………………………………………………………………………… 永嘉县教育局会务联系单 (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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