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永政办发〔2018〕2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永嘉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63号)《中共永嘉县委关于补短板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6〕70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医改,强化责任,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差、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做大做强县级医院,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为建设健康永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从2017年末开始实施本行动计划,填平补齐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上的短板,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优质卫生资源明显增加,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千人床位数、医生数、护士数分别达到4.50张、3.00人、2.50人;县域内就诊比例较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其它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按照《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集中力量分阶段解决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的持续投入,分批启动、分步实施,使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和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等工程进度(见附件1),做好医院内部流程改造与优化。改善县卫生监督所、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办公条件。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创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创成二级甲等妇保院,开放床位达到150张;县中医医院要巩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力争达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标准。 2.突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如期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桥下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尽快启动鹤盛镇中心卫生院迁建、大若岩镇中心卫生院迁建、枫林镇中心卫生院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岩坦镇中心卫生院、沙头镇中心卫生院、金溪镇中心卫生院等危旧房改造进度,新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瓯北街道东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业务用房。提升界坑、茗岙、溪下等乡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按照《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2016-2019年)的通知》(永卫发〔2016〕267号)要求,如期完成桥头、桥下、岩头、碧莲等4个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或扩建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力争到2020年建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化率100%(见附件1);创成全国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家、省百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 3.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20分钟医疗服务圈”要求规划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整合村级卫生和计生资源。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至少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健康信息管理室(计生服务室)、药房(计生药具室)等“四室一房”。到2020年,新建或改建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所以上。 4.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加大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投入力度,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要求,基本上实现设备标准化配置达100%。增配县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县中医医院1.5T核磁共振等设备。实施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的填平补齐和升级换代。尚未达到设备配置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指导意见》(浙卫发〔2014〕146号)规定,按照分类管理和“实用够用、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设备购置。到2019年底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配齐标配医疗设备,增配县第二人民医院、瓯北城市新区医院、桥下镇中心卫生院等单位的CT设备(见附件2)。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全面实施“人才兴卫”战略,重点解决我县医护人员数量不足和水平不高的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3年内力争引进学科带头人2名、高职称或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0名、懂管理又懂业务的管理型人才5名、第一批次本科150名。加强与省市级三甲医院合作,完善在外永嘉籍医学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确保每天有10名副高以上省市级三甲医院医生在我县服务,促进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每年选送10名学科带头人或管理骨干到国内外知名医院开展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进修深造,50名业务骨干到省市县医院进修学习。原则上,临床专业卫生人员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晋升期内在上级医院进修不少于6个月。依托县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争取用3年时间将基层医技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基层急诊能力水平,计划3年内,对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分批在市县医院急诊科进行轮训,每人不少于3个月。实施全科医生“县管乡用”模式,培养150名全科医生。实施院长及后备干部培训工程,对管理人员分批、分期、分层次进行培训。原则上,提任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正职或副职的,应当经历组织认可的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培训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与温州医科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协作关系。由组织选派外出进修学习的,现有待遇保持不变,由承办机构对进修人员进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个人生活补贴挂钩,并计入学分和作为职务晋升、职级评定、薪酬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3.加强人才储备工作。计划3年共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300名,录取医学定向培养生本科60名、专科15名,力争3年内招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合理配置临床(含中医)、妇幼、疾控、护理、医技等专业人员。做好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投入使用等医院扩张的人才储备工作,每年计划招聘全日制重点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0名,并送派到上级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三)实施重点学科培育行动。通过合作共建、对口协作和托管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三甲医院的技术优势,建设优质医学学科,到2020年末,完成10个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建成市级重点专科6个,列入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建设计划2个、努力实现省级重点学科零突破(指西医类),建成基层特色专科5个(见附件3)。 1.打造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重点学科。坚持以现有医学重点学科为基础,在县级公立医院分别选择3-6个学科,在人、财、物等要素上大力倾斜,努力打造在县内乃至市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重点学科。引导各医院学科差异化发展,县人民医院重点发展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感染科、泌尿外科、肿瘤科、骨科等,县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肝病科、中西医结合内分泌科、中医妇科、中医伤骨科、中医康复科、中医皮肤科等,县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等。 2.建设一批综合学科中心。县人民医院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成立县胸痛中心、县脑卒中中心;县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建成县肝病中心、县中医治末病中心,设置中医制剂室,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县产后康复中心、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3.扶持一批薄弱学科。优先扶持全科医学、儿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对区域卫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目前发展较为薄弱的学科。针对我县疾病谱的临床诊疗科目,重点关注近3年县外转出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4.发展一批基层特色专科。引导和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基层中医科、骨伤科、社区康复、慢病、老年病等特色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一中心(院)一特色”的良好格局。 5.开展一批新项目新技术。开展肺泡灌洗新技术、腔镜下微创治疗技术、神经康复和心脏康复新技术,力争开展肿瘤外科新项目;方便群众需求,开设肿瘤化疗科。加强康复科建设,拓展老年病房。开设糖尿病综合管理门诊、眩晕门诊、心理咨询门诊、更年期综合门诊、儿童生长发育专科门诊等。开展腹膜透析新技术,拓展血液透析规模,从59张扩展到100张以上。 (四)实施智慧健康建设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3年的努力,打造智慧健康平台,形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用便捷的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协作体系,达到全市中上水平。永嘉智慧健康建设行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8年(基础建设阶段),第二阶段为2019年(共享建设阶段),第三阶段为2020年(整体提升阶段)(见附件4)。 (五)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计划,确保到2019年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和监测能力达到省定标准(A类标准的90%和B类标准的80%,县级具备常规40项能力,食品风险监测能力达标)。启动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提升慢性病管理水平。加强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执法新模式,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基本装备全面达标,执法终端配置率100%,实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市级规范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全覆盖。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提升工程,分批更新23个门诊硬件设施,使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与队伍专业化建设,院前急救医师专职化达到50%以上,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及时、安全”的急救医疗服务。完善采供血网络建设和管理,采供血机构达到国家规定建设和装备标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与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编委办、发改、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建、卫生计生、人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确保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医疗卫生事业提升项目,按照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的原则,将设施建设、设备添置、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级医院评审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盘活医疗卫生存量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着力强化经费保障。 2.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做到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对于缺编人员,县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建立灵活的引人用人机制。建立人才招录“绿色通道”,通过供需见面,提供住房、生活、交通等补助优惠条件,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实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落实县级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办法(另行发文)。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适时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实行统筹安排。 4.建立县级医院创建专项补助经费。鼓励、支持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含复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全额保障。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
附件: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2.医疗设备购置三年计划表 3.重点学科(专科)培育行动三年计划表 4.智慧健康项目建设三年计划表 5.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三年计划表
附件1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备注:本次上报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为204870万元(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已完成投资并投入使用),三年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为97095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6095万元;2019年投资34500万元;2020年投资46500万元。2021-2022年计划投资80500万元。
附件2 医疗设备购置三年计划表
备注:本表仅指单价超过7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三年计划购置资金为6115万元,其中,县中医医院设备购置资金已纳入医疗综合楼预算内(1865万元)。其他医疗单位三年计划购置资金为4250万元,分别为:2018年计划购置资金为1900万元;2019年计划购置资金为1250万元;2020年计划购置资金为1100万元。
附件3 重点学科(专科)培育行动三年计划表
备注: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特色)学科并通过周期末建设验收的,学科建设团队在周期末可获得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该学科建设周期内补助经费的15%,所得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
附件4 智慧健康项目建设三年计划表
附件5 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三年计划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