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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发布机构 县卫计局
成文日期 2017-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发永嘉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永卫发〔2016〕235号
关于下发永嘉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永嘉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4日

永嘉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7号)精神,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运行机制

(一)医联体的组建

根据全县医疗资源区域分布和行政区划及各医疗单位的业务特点,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建立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牵头的两大医联体。县人民医院与县第三人民医院、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桥下镇中心卫生院、沙头镇中心卫生院、枫林镇中心卫生院、大若岩镇中心卫生院、碧莲镇中心卫生院、鹤盛镇中心卫生院、金溪镇中心卫生院、云岭乡卫生院、溪下乡卫生院组建为医联体。县中医医院与县第二人民医院、瓯北城市新区医院、岩坦镇中心卫生院、巽宅镇中心卫生院、乌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茗岙乡卫生院、界坑乡卫生院组建为医联体。

(二)医联体的模式

按照“突出重点、由点到面、量力而行、分批推进”的工作思路,组建紧密型和松散型两种类型医联体。紧密型医联体将在管理、质量、技术能力上以全面帮扶、提升为主,派遣骨干人员担任执行院长;松散型以帮扶或协作模式为主,可根据医联体基层单位需求,每家选择1-2个科目进行帮扶建设,牵头医院可定期参与业务指导、坐诊、适宜技术推广等。2016年,两家县级医院分别与2家以上基层单位组建紧密型医联体,设立分院;其他单位暂以松散型模式运行;有条件的也可选择更加紧密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形式组建医联体。

(三)医联体的运行管理

医联体的运行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联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牵头医院,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医联体基层单位也要成立办事机构或指定固定科室,负责医联体运行中本单位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医联体工作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和基层单位要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要有明确、量化的年度和中长期目标、帮扶内容、帮扶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确保医联体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任务

医联体基层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需要帮扶的科室或项目,医联体牵头单位分别组建由职能科、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等参加的帮扶团队,确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主要从管理提升、质量控制、技术提高、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资源共享、新技术项目开展等进行帮扶,并根据具体情况,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一)定期人员(指每周至少固定一天的科室)。

1.科室-科室帮扶的(联合病房),实行科室包干,人员由科室安排,报酬由科室分配,科室可根据职称和实际工作量制定具体劳务报酬标准。报酬标准:山区片的每科室每年30000元,城区片的每科室每年25000元。牵头单位制定考核办法,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根据考核结果,按标准全额计算发放;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按考核分数比率计算发放。

2.非包干科室人员下乡,报酬标准:中级300元/日;副高500元/日;正高700元/日。适宜技术推广、医联体业务讲座、职能科室业务指导等,中级200元/次、副高300元/次、正高500元/次。科主任参照副高。

3.山区片交通补贴,沙头以上(不含沙头)补助交通费100元/日,其中四川、岩坦150元/日。

    4.半日门诊的,除交通费外,报酬减半。

(二)应急会诊。指非坐诊期间临时会诊或应急抢救会诊。

1.手术会诊:每例500元/人、交通费100元。

2.抢救会诊:每次500元/人、交通费100元。

(三)进修人员:医联体成员单位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免费进修的带教,给予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每进修对象150元/月计算到科室,作为进修带教劳务报酬。并给予每进修人员500元/月的进修补助。进修人员的其他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四)双向转诊补助:给予医联体基层单位适当的门诊、住院转诊补助。

    (五)奖励

根据实际工作成效,由双方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每牵头单位评出医联体工作先进科室3-5个,给予奖励3000元;先进个人10名,给予奖励500元。

基层骨干培养奖励:为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实际,由双方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基层医务人员每月按工作量给予500-800元的奖励,从县财政拨付的医联体使用基金中列支,总额控制在10%以内。

(六)牵头单位学科带头人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对基层骨干进行帮带工作的,给予5000元/年的补助。

(七)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医联体硬、软件建设(如双向转诊软件、远程会诊系统、联合病房建设等),已有专项经费除外。

四、考核办法

建立医联体工作考核制度,对牵头单位和基层单位分别按不同的标准进行考核(见附件1、2),考核结果经权重折算后,计入年终绩效考核总分,并作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给予单位适当的奖励;在80分以下的,取消医联体建设各类奖项;在70分以下的,取消医联体建设各类奖项,并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各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加强对下派科室、人员的管理,考核结果要与劳务报酬、职务晋升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