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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根据《永嘉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益性岗位进村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142号)和《永嘉县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永财行〔2012〕328号)等文件精神,特下拨给永嘉县鹤盛镇等18个镇(街道)公益性岗位经费3479100元(具体见附表),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经费中列支。 请各单位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经费的发放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并确保公益性岗位经费专款专用。
附件:1.永嘉县201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支付单 2.永嘉县201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名册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人社〔2015〕7号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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