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15-26947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政办发明电〔2015〕51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贸易回归促进永嘉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海外温商贸易回归动员大会精神,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贸易回归工作,坚持进口贸易、转口贸易、出口贸易共同推进,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互动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支持贸易回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定条件

申请贸易回归认定的企业,其工商登记住所应在本县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县内纳税登记,且签订贸易回归框架协议。具体对象包括:

(一)上市企业;

(二)总部经济创建企业;

(三)贸易回归引进企业;

(四)海外侨胞回乡投资企业;

(五)县贸易回归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企业。

二、鼓励政策

(一)设立1000万元贸易回归工作专项资金,用以引导企业落实贸易回归工作。

(二)奖励措施。对经认定的贸易回归企业予以适当奖励,其中内贸企业年度新增贸易回归销售额达5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超出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1万元;外资企业当年成功引进外资项目,且完成实际到位外资达3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超出部分每增加6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外贸回归企业根据出口贡献大小,分年度新增对外销售额3000万元、6000万元、9000万元、1.2亿元、1.8亿元、3亿元六档,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三)对贸易回归企业符合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相比其他企业减免优惠的幅度(或额度)可予以适当的提高。

(四)重大贸易回归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内贸回归企业年新增贸易回归额5亿元以上、外贸回归企业年新增回归额1.8亿元以上、引进外资1.2亿元以上的重大贸易回归项目,确需县政府统一提供办公场所、仓库等用地问题的,可提请县政府按“一事一议”方式协调。

同一政策内容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三、服务保障

(一)建立贸易回归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贸易回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贸易回归政策,做好资格认定、奖励审核、考核与统计评估,协调、统筹、督促整体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财政局、县经信局联合初审,并提交联席会议审定。认定程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三)县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贸易回归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便利的服务;对贸易回归企业开展的各类检查工作,须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报领导小组同意;对贸易回归企业有关指标的变动或异常情况要在本级层面予以相应处理,并向上级部门做好合理解释,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贸易回归企业必须合法经营,其年度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要应用于扩大生产、销售、出口等振兴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方面。

本意见内涉及政策性的内容由县财政局(地税局)、县经信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暂定为一年。

附件:永嘉县贸易回归工作实施方案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永嘉县贸易回归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永嘉县情和在外永商营销网络优势,深入开展永商贸易回归工作,树立典型,创新模式,强化保障,全面激发在外永商回乡投资创业热情,助推永嘉赶超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充分利用在外永商的生产经营优势,建立机制,整合资源,创新举措,深化服务,发挥部门合力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贸易回归,助推永嘉经济发展。

年度任务:建立永商贸易回归工作机制,确保一批贸易回归项目落地,实现回归贸易额、出口额、外资等均有显著提升,争取我县贸易回归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合力攻关,分层推进。对总部在永嘉县内的龙头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引导企业回归,争取实现回归贸易额的较快增长。以维多利广场商场为平台,吸引在广东经营品牌的永商回归投资创办汇集众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奥特莱斯项目。对广州、上海等各地有意向贸易回归的企业,创建宽松环境、加强对接服务,促进项目回归落地。

(二)专题研究,破解难点。尽快解决维多利广场商场产权分割及转让等问题,进一步吸引招商,激发回归企业投资与创业的双重热情,加快桥头商贸服务业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三)典型引路,加大扶持。深入剖析现状,筛选典型企业,开展有效对接,全力攻克难点,确保项目落地。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实施贸易回归扶持政策,引导、带动类似项目成功回归。

(四)协调推进,落实项目。挖掘潜在企业,完善回归平台,落实配套措施,强化跟踪服务,宽松投资环境,确保一批项目成功落地。

(五)不断探索,完善机制。全面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促进贸易回归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月)。建立贸易回归项目库,制订促进贸易回归工作初步方案,指导工作开展。

(二)初步对接(3月~4月)。梳理排摸广州、上海、义乌等地在外永商以及县内几家大型商贸企业,由县经信局、财政局、招商局、国税局等单位组建贸易回归走访小组,赴上海、广州、义乌等地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提出解决方案。

(三)试点试行(5月~7月)。建立贸易回归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贸易回归典型企业个案剖析,研究出台贸易回归扶持政策。由县领导出面走访县内上市企业和上海、广州、义乌等地的重点企业,深入对接贸易回归潜力项目,与相关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召开贸易回归工作联席会议,争取解决维多利广场商场产权分割转让和贸易回归典型企业相关问题。

(三)全面推进(8月~10月)。组织永商贸易回归企业回乡考察,跟踪落实签约的贸易回归项目,优化服务,督促项目的指标任务落实到位。推进桥头维多利广场管理机制改革,规划、打造新型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在外永商品牌代理回归,引入国际、国内名品,提升永嘉城市品位。视具体情况,成立贸易回归服务中心,落实典型企业服务代办制度,协助回归企业正常运作。

(四)总结提升(11月~12月)。综合评价贸易回归企业工作成效,兑现扶持政策,总结工作经验,优化配套措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贸易回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贸易回归工作总体方案,协调、统筹、督促整体工作开展。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日常指导、协调等工作。同时,建立贸易回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全县贸易回归工作规划,研究确定“一事一议”贸易回归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督促检查全县贸易回归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贸易回归项目前期对接、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加强联系和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县经信部门负责回归企业的梳理排摸,有意向回归企业的对接、洽谈工作,负责贸易回归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县招商部门负责对在外永商贸易回归的宣传和在外商会的联系工作,以及有意向回归企业的排摸和对接服务;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有关税费政策的服务工作,负责贸易企业相关政策的梳理、宣传、辅导和落实;其他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到位,积极配合,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回归企业、项目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便利的服务措施。

(三)加大扶持,优化服务。切实发挥贸易回归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实行联席会议、重点回归项目县领导联系和专人负责,对达到一定贸易额的重大回归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相关政策;对贸易回归项目符合扶持政策的,予以落实奖励。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在依法依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回归企业予以各方面的政策扶持,营造贸易回归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