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永嘉县世微真空镀膜厂年真空镀膜600万件建设项目
永环建〔2014〕115号
2014年9月12日
见附件
2
永嘉县桥头镇世乐项目真空镀膜厂年真空镀膜600万件建设项目
永环建〔2014〕116号
3
浙江伟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台加弹空包一体机新型纺织机械建设项目
永环建〔2014〕117号
公告期为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