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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4-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14〕185号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保证我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高效运转,根据《关于明确永嘉县社会应急联动分级模式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234号)和《关于印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永人社〔2012〕120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领导

成立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广

副组长:陈晓明、虞秀建、陈建光、周伟峰、林正茂、李丽珍、吴昊

成员:胡冬、陈晓东、周李森、陈林俊、刘丐挠、缪云宗、周建良、金卫国、翁月飞、张、金建荣、陈谦、柯国兴、戴海南、施天顺、陈先楚、李海鹏、金建强、金建、胡建国、金敏杰、张永和、戴秀昆、戴吉鹏、吕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设立专用值班室,配备必需的硬件,并与110指挥中心对接。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登记交接等工作。值班人员(全局所有男同志)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按规定支付补贴;在双休日和工作日晚上值班的,由局办公室安排调休。

2.处置人员要自觉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认真落实“首处责任制”,并在到达现场后立即向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反映处置情况,处置完成后要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3.接到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后,需要到现场处置的,应当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上塘县城内30分钟,县城以外60分钟)。赶赴现场处置的人员应统一着装印有“应急联动”标志的反光背心;赶赴现场处置的应急车辆要有统一的“应急联动”标识。

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与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局各科室、局下属各事业单位联络,对应急联动工作进行统一指挥。

5.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接到应急联动指令后,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联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

1.坚持疏导教育,耐心对待的原则。

2.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处置分工

1.对涉及劳动保障监察、劳资纠纷等应急事件,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各基层所(分局)负责处置。各基层所(分局)要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对因劳动人事仲裁引发的应急事件,由仲裁科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对发生在县信访局且需要我局配合的事件,由信访室负责处置,必要时其他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对因军转人员引发的应急事件,由公务员管理科(军转办)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对因工资绩效改革和“06工改”引发的应急事件,由工资福利科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对发生在工伤鉴定期及鉴定后的工伤纠纷应急事件,由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7.对发生在各基层所(分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应急事件,由所在地基层所(分局)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对因各类招(选)用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引发的应急事件,由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材料报送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9.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110指挥中心指派任务的性质,分配到有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由有关科室(单位)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将处置材料报送给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10.局办公室做好应急联动的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11.对110指挥中心指派的任务,值班人员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对重、特大的突发性群体案件,要及时到达现场处置;对普通案件,可以解释的要仔细解释,并告知当事人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通过正规法律程序进行处置。

 

附件:应急联动工作处置登记表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9日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