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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 发布机构 永嘉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3-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永嘉县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永嘉县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县审计局共完成28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48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7145万元,应上交财政资金593万元,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03个,核减投资额825万元,向县纪委等部门移送案件3件。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对重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事项的审计,注重反映预算执行中出现的突出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坚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着力推进改革、揭示问题、强化整改、维护民生、促进发展,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和国家治理目标的实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完成情况: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81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同比增长11.48%;地方财政支出239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4%,同比增长11.9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2年公共财政可用资金411487万元,同比增长19.37%;当年公共财政总支出347358万元,同比增长12.44%;收支相抵账面结余64129万元,其中:省市专项资金补助结余776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2012年政府性基金实际收入为240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0%,同比减少22%;实际支出为208654万元,完成预算的85%,同比减少26.20%。当年省市基金补助收入2847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3725万元,其中基金上级补助结余3946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收支情况(包括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保基金收支):本年收入236977万元,支出2131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9073万元。

(四)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包括专用基金):本年收入11873万元,本年支出127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90万元;预算外专用基金本年收入8527万元,支出205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627万元。

(五)政府负债情况(与财政同一口径):2012年我县新增债务70758万元,偿还本金5135万元,期末债务余额92967万元(未包括三江吹沙回填借款19200万元、瓯北大桥BT项目5500万元、数字有线电视3000万元、瓯北人才公寓10000万元及调剂使用省专项资金补助18653万元和各类专用基金112700万元形成的实际赤字)。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及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收入管理,统筹安排预算,优化收支结构,推进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加强项目融资工作,化解建设资金要素制约。县政府针对当前工程项目多、建设资金需求大的矛盾,及时出台《永嘉县银行机构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专项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切实引导信贷资金向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倾斜;实行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重点工程项目融资挂钩;注重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建设,着力构筑“1+8”政府投融资体系,整合提升投融资效率,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完善财税收入管理,确保地方财力持续增长。县财税部门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总体下滑的情况下,强化对各税种的科学控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收入征管。2012年全县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的增长势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8.5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均列全市第一。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财税及有关部门加强了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发展,2012年全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支出为181973万元,占全部支出的75.85%。当年新增财力25512万元,67%用于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保障。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财税体制机制活力。县财税部门按照“三个子”的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改革。2012年县本级部门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以及2个功能区、10个中心镇、8个街道全部实行部门预算,预算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性、效率性和透明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基金预算追加率高。2012年度县本级部门基金预算当年追加经费29157万元,占全年实际执行的196587万元的14.83%,其中:本级追加率21.07%,上级补助追加率4.25%。

2.调剂使用专项资金、专用基金弥补收支缺口。一是调剂使用省专项资金补助18653万元及调入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23000万元平衡公共财政收支缺口;二是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存在收不抵支,为平衡收支,将已支出用于楠雁公路等10个项目的工程款64700万元转为“暂付”挂账,加上2011年挂账48000万元,共计112700万元。已占用了各类专用基金,形成实际财政赤字,预算缺口进一步加大。

3.预算外专户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12年除省文件规定的教育收费和事业单位房租收入外,主要有土地开发配套费、资金占用费等4个项目当年收入还在预算外专户核算,总计595.53万元。

4.预算编制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不紧密,导致部门预算与执行相脱节。现行部门的年初编制预算已细化到项目,并已录入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但除公检法等个别单位外,预算编制系统导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进行预算项目名称细化。对此,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不能对项目名称进行审核和监督,部门不能以项目名称进行会计核算,导致部门年初预算细化在预算执行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5.江北街道部分村属集体房屋租金税费应收未收。据测算,2012年度江北街道的部分村属房屋年租金为5142.04万元,应收房产税、营业税等9项税费1064.26万元。但由于历年来申报率低、不纳少纳税费现象较为普遍。截至,2012年度江北街道村属房屋租赁收入有关税款入库269.67万元,仅占应征税费1064.26万元的25.34%。

6.房产税征缴不规范。审查县地税局有关数据,有22家企业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部分企业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未包含土地价值;二是部分企业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已包含土地价值,但未完税;三是部分企业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虽已包含土地价值,但漏报部分房产。

(二)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1.永嘉县2011至2012年水利资金投入及水利项目实施情况、永嘉县2011年度生态建设资金绩效两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水利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截至2012年末,县水利局未拨付2011年及以前的水利专项资金804.79万元。

(2)水利项目建设超工期较为普遍。一是瓯江治理工程,按要求应在2013年3月前完成堤防加固,实际上直到2013年4月才开工;二是瓯北三江标准堤工程第一阶段Ⅰ标,按合同约定于2013年4月完工,但至今年5月,仅完成约工程进度的70%;三是抽查12个面上在建的水利项目,发现有9个超工期,其中有4个延期1年以上。

(3)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未达到设计要求。一是上塘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未达设计要求。该项目投入运行后,由于个别地段原有雨污混用管网未有及时改造,管网接入率达不到设备设计要求,出现了部分设备浪费的现象;二是上塘鹅浦溪柯师塆段河道治理工程,发现部分浆砌石挡墙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局部砂浆浇筑不饱满、不密实,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三是大若岩镇水云溪河道治理工程三期Ⅱ标,年7月25日通过完工检查后,但堰坝不能正常蓄水;四是东城街道平坑村饮水安全工程,其设计蓄水标准为20吨,但建成的仅为6吨,且约有管网未进行埋设。

2.永嘉县2012年度财政教育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校安工程两个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使用不及时,年末结余大,预算执行不严肃。2012年末,县财政局尚未及时使用的省市教育转移支付补助结余资金计6377.23万元,县教育局尚未及时使用的账面经费结余993.9万元。

2012年,县教育局预算安排教育经费32561.3万元,实际支出28670.2万元,预算执行率87.2%。经抽查,永嘉第二高级中学、桥头镇中心小学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预算执行率为73.29%、72.72%,同时前者在教师工资福利支出上超预算247万元,超支率22.10%。

(2)学生营养餐安排不及时。抽查沙头中学发现,2011年下学期和2012年上学期学校均未为学生安排营养午餐,直至学期结束前夕才发放给学生营养餐食品;2012年秋季和市慈善赞助的营养餐费共计4.19万元挂账至年底未安排。

(3)部分山区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出现浪费。抽查2012年师生情况:陡门小学专任教师13人,在校生29人;表山小学专任教师8人,在校生25人;昆阳中学专任教师22人,在校生77人。我县的中学师生比平均值为0.08,小学师生比平均值0.06,山区中小学的师生比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4)教育基建工程存在的问题:一是永嘉第二高级中学2003年预付给岩头村征地款40万元、2006年至2007年支付给施工队的篮球场和风雨球场工程款36万元,均因选址变更,致使资金无法结算而造成损失;二是截至2012年8月,校安工程已竣工迁扩建类项目46个,完成投资17902.7万元,但均未报县审计部门办理竣工决算审计。

3.永嘉县201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足额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审查2012年全县土地出让金实际收入为180641.91万元,财政部门应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612.84万元,但实计提为2132.84万元,少提了1480万元。

(2)规费减免政策执行未到位。抽查上塘三元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发现部分应免收的项目仍在收费:县散装办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8.81万元,原县规划建设局减半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54万元,县人防办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5.58万元。

(三)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1.绿化项目存在的问题

(1)部分绿化项目无预(概)算约束。审查2012年度财政局备查登记88个绿化项目,其中有48个绿化项目无预(概)算约束,具体有上塘峙口大桥互通绿化等6个工程、瓯北城市新区街道绿化等10个工程,另外,桥头、桥下、乌牛等其他镇、街道均存在类似情况,但这些项目都已予以结算。

(2)抽查上塘环城北路绿化提升整治工程(上塘自来水厂对面)发现:一是项目无概算控制。建设单位上塘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虽对该项目投资额进行了初步编制,金额为59.02万元,但未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而县财政部门在竣工结算时以建设单位送审价审定该项目结算价为129.14万元,虽然绿化面积增加,但比初步编制增长188%。二是樟树苗木胸径符合率低。抽查266棵樟树,胸径符合设计标准的仅为16.54%。经初步测算,多结算樟树苗木价3.65万元,占266株樟树苗木造价的32.09%;三是未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抽查204株桂花,成活150株,54株死亡的未及时补植。

(3)抽查上塘绿嶂山森林公园一期景观工程项目发现:一是设计施工图标注面积和汇总表列计的不相符。设计单位温州市欣荣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乔木配置总平面存在标注面积和汇总表列计的不相符,如:施工图上桂花栽植面积为27935㎡,而汇总表为8522㎡;施工图上银杏面积为3035㎡,而汇总表上没列计;二是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多处差错。招标代理单位温州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对施工图汇总表进行认真核对,导致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出现多处差错:施工图上标有楠木栽植面积14569㎡,而清单却列计为栽植雪松728株;施工图上应有桂花栽植2149株而清单却少列1493株;三是相关单位审查、审核把关不严。上塘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多处差错未及时发现,且予以审查、审核通过。

2.代建项目县粮食储备库工程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于2007年11月开始由永嘉县楠江大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县发改局派员监管。调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1)前期勘探和设计不到位。该工程北侧挡土墙部位地质未经勘探,直接由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但由于施工图纸过于简单,不能满足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对此,县政府要求代建单位重新组织勘探和设计,并于2011年5月确定了工程标高下降的建设方案,由此调增了土石方等工程量652万元。

(2)代建期间工程监管不到位。一是施工进度缓慢。2009年8月土建工程由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期约定330天,但至2013年3月,仅完成工程总量的50%左右。二是调增652万元工程量未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三是开挖的土石方残值未回收,造成国家建设资金流失。该项目因标高下降而产生约26万立方米的土石方,建设单位未对此残值作回收,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并支付了近300万元土石方外运费。另经调查,有部分土石方已被运至桥下镇新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瓯北高级中学等项目做填方处理,这两个项目均已列支工程款。

(3)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被移用。代建单位在自身履约保证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将中标承建单位分别于2008年11月、2009年8月交付的履约保证金40万元、186万元中的175万元一直移用至2013年5月审计时。

对县粮食储备库工程存在的有关问题,娄县长已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发改局严格整改到位。

3.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

(1)部分项目超概算大。瓯北高级中学2005年10月项目建议书估算为15891万元,前期工作期间进行两次调整,开工后,2011年11月又调整为40027.7万元,目前仍存在建设用地费等超概问题;县公路管理段办公综合楼及配套项目竣工结算为2803.42万元,超概算303.42万元,超概率12.1%。

(2)部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不合规。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桥头镇菇溪河道治理工程在未取得合法票据情况下,仅凭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分别直接入账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85.26万元和719.8万元;同时后者银行多头开户,并在工程中列支计生工作经费(奖金)12.1万元,审计后已予以清退;县公路段办公综合楼及附属配套项目在工程建设成本中列支公路段日常办公费用88.43万元;瓯北高级中学项目重复列支工程安全措施费169万元。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出现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更换较多的现象,且个别更换后主要管理人员的专业或资格与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不符,但审计提出意见后,指挥部引起了重视,已进行了整改。

(四)行政事业审计情况

1.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县科协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挂钩单位补助款、考核奖等,且拨付给县科兴果蔬实验场的部分专项经费使用不合规,对此,县审计局对实验场结余11.7万元予以收缴财。另外,县药监局及县资管办存在不合规定发放实物、奖金等问题,我局已对此进行清退;2011年县体育局购置的部分健身体育器材,无实物发放清单等手续。

2.应收未收水资源费。至2013年5月末,县水利局应收未收2012年之前的33家单位水资源费80.3万元。

3.公务招待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存在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现象。2012年,全县有32家单位公务接待费超控制总额,其中:部门21家,功能区、镇(街道)11家。2013年1至6月,枫林、鹤盛、巽宅、大若岩四个镇公务接待支出已超过全年控制总额的50%以上。

4.部分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制度。2010年至2012年县机关事务局购置空调、电脑等资产240万元及分4批次购置的办公家具计111万元,除部分向县领导报告同意自行组织采购外,多数均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也未集中采购。

(五)县人民医院与小额贷款公司审计情况

1.县人民医院审计发现问题:

(1)违规收费。抽查发现,2008年至2012年违规收费64.41万元,其中医疗服务项目重复收费26.77万元、医疗材料多收价款36.97万元、药品多收价款0.66万元。

(2)部分处方用药违规。抽查发现,2011年至2012年其门诊有57例参加医疗保险的男性患者处方中有妇女用药,334例参加医疗保险的成人患者处方中有儿童用药。

(3)抗菌药物管理方面:一是抗菌药物使用率超过规定要求;二是部分抗菌药物处方超量;三是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上尚存在漏洞。

2.永嘉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营风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1)风险拨备覆盖率过低。截至2012年末,该公司账面计提呆账准备金为936.33万元,年末实际货币资金余额51.74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744.50万元,按实际货币资金计算的风险拨备覆盖率为6.95%,与规定的标准相差甚大。

(2)存在拆分资金发放贷款现象。2012年,该公司15(含)天内拆分资金发放贷款共16笔(其中3月份后2笔),总计金额4370万元。

(3)相关部门监管与业务指导不规范。县金融办、工商等相关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以日常信贷数据上传以及年终考核为主,缺乏日常化的监管制度,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六)乡镇审计情况

1.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支出不合规。2009年至2012年期间,桥头、桥下、巽宅、沙头等镇均存在以“片组计生包干经费”等名义造册发放的问题。

2.滞留专项资金较为普遍。截至2011年末,桥头镇、巽宅镇滞留未拨专项资金共计452万元;截至2012年8月末,桥下镇滞留未拨3年以上专项资金142万元;截至2012年6月末,沙头镇滞留未拨专项资金648万元。

3.重复放发考核奖。沙头镇环卫所2011年度超津补贴标准重复发放3名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奖1.44万元,审计后已予以清退。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意见。县政府对这次审计结果报告高度重视,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汇报,要求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有关具体的整改落实情况,下半年县政府还将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审计意见

(一)坚持公共服务导向,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以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挥财政的公共服务导向作用;以建立全口径的预算体系为方向,加强全部性政府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加大预算申报项目可行性审查力度,加强对使用项目资金相关单位的协作和监管,按项目进度申报、拨付预算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闲置。

(二)遵循量力而行原则,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刚性约束,量力而行,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合理制定政府债务规划,坚持债务规模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合理控制项目投资和政府债务规模;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实行全口径的实时、动态监测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下降而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形成的还贷风险。

(三)强化工程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加强绿化工程等项目计划管理。提前制订年度投资计划,避免临时动议搞建设,杜绝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的项目进入建设市场,减少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盲区。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大工程前期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论证,强化投资概算编制与约束,减少工程实施中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而发生变更;对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程序办理,不得随意变更。三是建立健全对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单位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合同方式明确职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工期延误、资金浪费等问题,要坚决追究经济赔偿等责任。四是严格工程结算管理。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要认真复核审查,做到结算无误,避免损失浪费;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对严重失职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要追究责任。五是加强工程后期管理。对绿化工程要做好合同保期内的养护监管,对已完工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后续扫尾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规范预算单位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编报工作和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更好地使用财政资金;加强“三公”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及时清理和结算往来账款项,防止国有资金的流失;督促各部门、镇、街道及时安排使用各项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