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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费〔2012〕84号
关于调整永嘉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永嘉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永嘉中学学费与住宿费的申请报告》悉。 为促进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普通高中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合理补偿近几年来不断增加的学校运转成本,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定价目录》和有关高中收费的文件要求,经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秋季起调整永嘉中学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嘉中学学费标准由原每生每学期13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二、永嘉中学公寓式住宿费标准由原每生每学期35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做好对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费用的减免工作;对特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的子女入学免收学费。 四、要求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费、住宿费应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五、请你校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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