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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正在报批) (1)矿业经济发展 全县矿业总产值2010年预期达1.42亿元左右,较2005年增长149%;利税100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70% (2)矿山布局及结构调整 上轮规划全县分为6个规划开采区、7个规划禁采区和其他区,无规划限采区。本轮规划分调整为8个规划开采区、1个规划限采区、5个规划禁采区和其他区。 由于交通、市场需求等因素,原上塘综合矿产规划开采区(KC4)减小规划面积、撤消原罗东建筑石料规划开采区(KC6)、原鲤溪花岗石规划开采区(KC1)、原瓯北——黄田建筑石料规划开采区(KC5)、新设石染坑里钼矿开采区、碧莲坑高岭土矿开采区、沙头镇辉绿岩、砖瓦原料规划开采区、桥下镇小京高岭土矿规划开采区、瓯北(雅林-梅园)普通建筑石料规划开采区5个规划开采区。 温州市规划把五敕乡叶蜡石矿和鲤溪花岗石矿划入了禁采区,但根据永嘉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开发利用五敕乡叶蜡石矿和鲤溪花岗石矿,所以在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楠溪江园区规划禁采区(JC1)内增设1个限采区——“五敕乡——岩头镇叶蜡石、花岗石规划限采区”。 为了更好的保护大楠溪风景区、龙湾潭森林公园、石桅风景区和四海山森林公园,把原四海山林场规划禁采区(JC1)、楠溪江水利枢纽工程(鲍江水库)规划禁采区(JC2)和楠溪江景区规划禁采区(JC5)合并成一个禁采区;根据城镇规划,把原上塘镇规划禁采区(JC6)进行调整。 2005年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为217.73万吨,其中普通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为211万吨。本轮规划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82万吨左右,其中普通建筑石料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50万吨左右,花岗石矿的开采量,钼矿、叶蜡石及矿泉水等的开采量稍微有些增加。 矿山最小规模标准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年开采最小规模达到20万吨,花岗石、辉绿岩矿山年生产规模达到5000立方米;钼、铅锌等金属矿3万吨;叶蜡石矿山露天开采5万吨/年,硐采1万吨/年;高岭土2万吨/年;红泥矿5万吨/年,矿泉水1万吨/年。 资源利用水平指标:露天矿山回采率达到90%,地下矿山回采率达到80%。 (3)矿业权投放计划 县内现有持证矿山34家,本轮规划拟投放采矿权30宗,矿山总数须缩减4家。全县现有普通建筑石料矿山17家,本轮规划拟投放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15宗,矿山数须缩减2家。此外,拟投放花岗石、辉绿岩、钼矿采矿权各1宗、红泥矿、矿泉水采矿权各2宗,高岭土采矿权3宗、叶蜡石采矿权各4宗、砖瓦粘土2宗。 规划近期投放探矿权3宗。 (4)矿产地质勘查 本轮规划设置2处矿产资源勘查区:西岙—溪下钼、铅、锌、银矿资源调查评价区(DC1)和桥头—应坑铅、锌、银、伊利石矿资源调查评价区(DC2)。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2010年前完成应治理废弃矿山4座;开展“绿色矿山”试点工作,2010年前创建1个绿色矿山;合理调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的收取标准,按“足够治理”的要求收取治理备用金,收取率达100%。 (6)矿政管理 ①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②进一步加快与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 ③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成果,制止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④全面实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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