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从以下6大部分给予报告: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永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县前路115号,电话0577-67222273。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均及时、主动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保密的除外。

(一)主动公开

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机构简介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4条;通知公告信息15条;建议提案信息53条;行政许可信息39条;行政监管信息33条;行政处罚信息35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专项经费信息2条;“三公”经费信息2条;所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重点项目共公开24条,及时更新永嘉县重点建设的项目名单,每月公布永嘉县重点交通项目形象进度情况。永嘉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目的为调研所用,均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信息和查询。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重视研究。每季度领导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2.加强人员保障。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有专人负责管理。3.加强工作部署和协调督促。对照国家和省文件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及时完成工作任务。4.2020年未收到社会评议内容,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4

1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0

+481

7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362

751

行政强制

50

+1

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0

139.3557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ul list-paddingleft-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及局属单位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到位,存在政务公开“表面化”现象,公开形式有待拓宽和完善。

二是政务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督查指导落实不够到位,督查还不够深入有力。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贯彻执行不到位。有些政策文件虽附有解读材料,但内容过于简单化,解读要素不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