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市局微信号、永嘉网等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政策、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新上任的兼职人员,工作精力较为分散,需要进一步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是否主动公开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等问题。
(二)下步措施: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职责、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学习。精心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并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抓好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督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效能建设内容,局监察室、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联系。加大跟上级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局内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