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度对本年度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了逐级审核把关制度,由各信息产生科室信息员把好第一关,其次依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才能公开,严防非公开信息上网。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条目和信息分类。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度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部门政务动态类56条条,占34.8%;社会救助类信息34条,占21.1%;通知公告类信息21条,占13%;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占7.5%,部门文件信息10条,占6.2%,其它信息占,17.4%。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途径公开信息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开内容通过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将公开内容通过邮寄方式寄与申请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度,民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未在第一时间内公开;二是政务动态类信息公开全年分布不均匀,存在某些月份公开量很大,某些月份无公开内容;三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以上存在问题还需要在日后工作中逐步改进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规范日常工作,及时收集需公开内容,在第一时间将部门信息公开,告知群众。
2、强化内部信息管理,鼓励各科室将日常工作动态及时撰写信息公开,通过公开的方式使日常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规范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永嘉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