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度对本年度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了逐级审核把关制度,由各信息产生科室信息员把好第一关,其次依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局长签字才能公开,严防非公开信息上网。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条目和信息分类。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度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部门政务动态类56条条,占34.8%;社会救助类信息34条,占21.1%;通知公告类信息21条,占13%;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占7.5%,部门文件信息10条,占6.2%,其它信息占,17.4%。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途径公开信息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开内容通过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将公开内容通过邮寄方式寄与申请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度,民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未在第一时间内公开;二是政务动态类信息公开全年分布不均匀,存在某些月份公开量很大,某些月份无公开内容;三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以上存在问题还需要在日后工作中逐步改进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规范日常工作,及时收集需公开内容,在第一时间将部门信息公开,告知群众。

2、强化内部信息管理,鼓励各科室将日常工作动态及时撰写信息公开,通过公开的方式使日常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规范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永嘉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