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枫林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嘉县枫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编:325112,电话:0577-67171113,电子邮箱:151702625@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大幅增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全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工作信息及政务动态类信息177条,民生事项信息33条,财政管理信息38条,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全镇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三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四是信息公开还局限于政务网。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理论书籍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充信息公开平台,灵活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26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