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永兴路建设大厦5楼永嘉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77-67201278,电子邮箱:wzyjsf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本单位自2008年初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内容,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贯性、时效性、规范性等各方面得到了较大提升,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6条,占5.7%;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占5.7%;工作信息类信息44条,占41.5%;行政执法类信息36条,占34%;人事信息7条,占6.6%;财政管理类信息7条,占6.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增加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机制。  

3、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永嘉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