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枫林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枫林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嘉县枫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编:325112,电话:0577-67171113,电子邮箱:156321873@qq.com。

一、概述

2012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镇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机构信息类2条,政务动态77条,民生事项类10条,财政管理类17条,公共资源交易类13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动态此项群众最关心的内容所占比例最大,为总数的64.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全镇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理论书籍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让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9

 其中:网站公开数

119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2. 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 同意公开数


     2. 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信息”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 不予公开数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2)“涉及商业秘密”数


          (3)“涉及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内部管理信息”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 其它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