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商务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北城街道一百大厦三层,邮编:325100,电话:0577-67262690。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商务为民服务的作用,扎实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就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机构信息类信息11条,占22%;工作信息类信息33条,占68%;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占8.3%。全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http://xxgk.yj.gov.cn)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用权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抓好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根据要求,科学合理完善目录,及时增加“六稳”“六保”相关文件,更新涉及我局的“稳外资”“稳外贸”“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等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等内容。

2.及时公开2020年首批进口关税排除有关举措,为我县有关企业节省500万元。出指南、搭网展,出台疫情期间展会补助项目拨付方案,全流程多方位解决企业参展难题。出台并公开《永嘉加快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获批进入商务部“白名单”》。为提升我县农家乐、民宿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制定并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家乐、民宿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及时公布《关于新建永嘉县综合供能服务站(大若岩站、黄田白岩站、鹤盛站)申请规划确认的公示》《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月光经济暨特色商业街区发展规划>意见及建议的公告》等有关重大意见征集。

3.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确认工作4条,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点等。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实现阳光审批,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4.更新完善部门基本信息公开。根据新要求,及时公开完善机构设置、人事招录等栏目,公开办公人员姓名、职务以及办公时间等信息,完善局属单位办公地址、内设机构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公开全面、规范。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1.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

2.强化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及时公开企业资金补贴及展会申报事项,做到政策信息公开透明,让企业及时了解商务部门的最新政策。同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1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基本偏向于工作动态信息,政策性文件信息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政策类信息公开提供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