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永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13室;邮编:325100;电话:0577-57992003;传真:0577-5799200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永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永嘉县政府网站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按照“简单、实用、重点突出”的原则,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共发布机构简介类信息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人事信息类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条、资料下载类信息1条、26个试点领域类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高效回应申请人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医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的呼声显得尤为迫切。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业务股室和具体负责人员的工作责任分工,做到常规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做到长期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信息和查询。同时,按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由负责政务公开的经办人员管理,及时回应群众的咨询及问题投诉,全面提升了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补缺补差的原则,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并定期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升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