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巽宅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巽宅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巽宅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信息办)联系,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巽宅镇沿溪路10号,电话:0577-67131133,电子信箱:xzz@mail.yj.gov.cn。

一、基本概况:

巽宅镇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因人事变动,调整了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志远同志任组长的巽宅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巽宅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巽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巽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巽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xxgk.yj.gov.cn)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2条,占0.7%;政策文件类信息10条,占3.5%;决策文件类信息8条,占2.8%;政务动态类信息254条,占89.1%;民生事项信息11条,占3.8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0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8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0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巽宅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85

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数

285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8

(一)已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