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103号,电话:67222889,电子邮箱:yjgsjwm@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具体包括机构信息4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管理4条、工作信息155条,行政执法信息51条,重点公开信息56条,具体分类占比如下图所示,其中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重点公开信息等直接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内容的内容占比达到95.6%。

工作信息中,重点围绕便民利民原则,及时发布执照遗失公告、公告送达等内容。

行政执法中,聚焦市场监管职能,每月定期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

重点公开内容中,聚焦民生关切,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问题发布最新检查抽检情况,方面广大群众准确了解我县的具体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43

 294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0

 +51

 368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6

0

408

行政强制

40

0

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4

752988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收集汇总意识还不够强,所以可能存在着没有将群众所关心、关切的内容及时、准确、全面的予以公开。下步改进措施为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将培训范围拓展到系统操作人员之外,覆盖到全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强化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加大跟上级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局内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高效的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