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103号,电话:67222889,电子邮箱:yjgsjwm@sina.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市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很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局领导班子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各职责科室的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准确,公布及时。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我局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学习、熟悉、使用《条例》,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其中工作信息44条,行政执法信息60条,重点公开信息68条,占全部公开数的94%,其它有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资料下载2条、财政管理4条。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局新增的主动政务信息公开总数、行政执法信息数、重点公开信息数都有显著提升。

在工作信息的通知公告子项目中,我局贯彻便民利民原则,自今年11月起,我局新将个体户营业执照遗失情况纳入公开范围,使个体户不再需要登报公告,现共已公开信息26条,有效增强了群众办事便利度。

在重点公开领域,我局结合自身职责,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药安全、产品质量、市场秩序、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度高的重点工作内容,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3件为网络申请件,所申请内容不存在;另3件为当面申请件,因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而不予公开,均已按期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诉讼案件3件,诉讼内容均为对我局因涉及个人隐私而不予公开信息的决定有异议,目前三件案件均已撤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药安全领域,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8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3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