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永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电话0577-672574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均及时、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对接县政务公开办,结合自身工作,通过永嘉政务网、永嘉生态环境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动态信息。2021年6月30日,召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暨无废城市创建新闻发布会,11月26日,完成广播问政节目“局长听你说”,局长在线接听来电,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时做出回应,为民解难事、办实事。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4条。分别为机构简介1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25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128条包括行政许可15条,行政处罚78条,行政监管19条,行政强制16条;财政预决算5条,包括财政预算2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河长制工作6条, 环境审批公示901条,生态污染防治效果17条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条,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方式包括为网络申请和邮件申请,涉及内容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为主,均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专门的承办科室,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发布。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严格审查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做到群众信息保密。

(五)监督保障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部门文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长制工作等栏目更新较少;二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信息未在第一时间内公开,三是局办与机关各科室配合仍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将通过以下措施争取改进优化:

一是加强对部门文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长制工作等栏目相关科室的指导督导,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提高更新频率。

二是严把信息公开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是一是加强与科室沟通,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各科室主动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应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依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